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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潞州政发〔2021〕8号 | 发文时间: 2021-11-26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文物 | 发布日期: 2021-12-07 |
解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单位: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经区政府研究确定中村府君庙等67处为潞州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镇、街道(中心)、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和《长治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等规定,切实做好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更好发挥历史文化遗产在全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