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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03998
发文字号 潞州应急发【2022】1号 发文时间 2022-01-10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2-01-14

长治市潞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各有关科室、执法队、各有关企业:

现将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

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有关科室、执法队、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治市潞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



潞州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实施方案


按照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应急发〔20223号)、长治市潞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潞州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潞州安委发〔20221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危化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扎实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排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推动企业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各级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严防漏管失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根本消除,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建设实现“清零”。

二、组织措施

成立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

  长:舒志斌  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山云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润清  区应急管理局执法队队长

  :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执法队成员。

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负责全过程协调专项行动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整治内容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小化工和出租场所非法建设化工生产线。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开停车、试生产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四、检查重点

此次集中行动范围为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突出整治试生产企业、焦化企业以及发生过事故等高风险企业。

(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及建设行为新、改、扩建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行为;是否存在试生产超期、安全许可过期等行为;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超生产能力、超设备负荷和抢工期赶进度的“三超一抢”行为;是否存在停产停业未经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存在将建设项目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行为;是否存在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民爆物品行为。

(二)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否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开展自查并落实隐患闭环管理;是否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攻坚目标和任务,并制定任务攻坚方案;是否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计划。

(三)较大以上风险排查及管控情况。是否组织试生产方案编制及试生产条件确认,并加强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是否落实特殊作业、开停车管理、检维修作业、异常工况处置等非常规环节风险辨识及管控;是否排查控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现场操作人数以及检维修作业时同一作业平台内人数;装卸作业环节是否严格执行装车前安全检查确认制度并紧急切断阀处专人值守。

(四)自动化控制系统建用情况。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自动化控制系统、工业视频监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系统是否按要求建设并保证有效投用

(五)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行为;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六)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具体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2022年1月10日前)

各企业要结合“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制定全面具体的方案,应明确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自查自纠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区应急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2022年1月—3月底)

区应急管理局要对全区危化化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试生产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精细化工企业、2021年以来发生过事故企业以及在危险化学品风险预警平台巡查抽查中发现未进行安全承诺或承诺不及时的、报警处置不及时、控制室人员脱岗的企业、两轮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隐患未全部整改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六、工作要求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隐患。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区应急管理局要建立检查问题隐患台账,及时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销号,对在规定时限未完成任务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等重大隐患的,坚决从严处罚。要按照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坚决落实“七项措施”和“四个一批”,形成“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高压态势。

潞州区危化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重点内容检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