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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4180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3-08-22 |
发文机关: 区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拟拨付潞州区二〇二三年第一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金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 2023-08-22 |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要求,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创业失败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2/3。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不超过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口平均工资的60%。补贴期限分类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经审核,我区李红斌、马旭丽等279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享受2023年1-6月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医保)补贴政策。
2023年第一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医保)补贴总计314504.64元。现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期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向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潞州区财政局反映。
潞州区人社局举报电话:0355-2253600
潞州区财政局举报电话:0355-2612036
附件:潞州区拟发放2023年第一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基本情况表.xlsx
长治市潞州区就业管理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