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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19-0429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19-03-15 |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 发布日期: 2019-03-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原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23日。本报告全文在“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府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355-2239235)。
一、概述
一年来,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推进政务公开,积极为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网络平台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迈上了新台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发了《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健全了信息员工作队伍,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形成公开常态。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网站的管理,修改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制度,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审批、及时上传。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专栏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重点领域公开方面,着重对全区各单位“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对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原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政府信息12204余条。其中,转载国务院、省、市新闻8928余条,占总数的73.16%,机构职能信息56条,占总数的0.46%;区政府文件和区政府办文件34条,占总数的0.28%,工作动态2529余条,占总数的20.72%,决策信息2条,占总数的0.02%;行政职权信息135条,占总数的1.11%;政务微博56条,政务微信17条,占总数的0.60%;其他信息447条,占总数的3.65%。与此同时,本年度共发布92期郊区新闻报;在区档案局调阅档案700余人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信息,转载政策文件精神媒体文章,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26条,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2、网络舆情回应情况
通过政民互动平台,共收到各类信件256件,其中市长信箱转办件110件、区长信箱146件,全部办理回复,办结率均为100%,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3、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在首页显要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设新的信息公开栏目,加强各栏目运维管理,确保更新及时;同时加强了区档案局和政务服务中心两个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充分利用通过政务公开栏、电视、报纸、以及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区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73号)的精神,下发了《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郊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郊政办发〔2018〕65号)。2018年我区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信函申请6件、网络申请0件、当面申请0件;主要涉及领域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
办理情况:所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均按规定及时办理答复,并以告知书形式依法告知申请公开内容,以及不予公开或不予受理原因。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受理1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诉讼件,办理情况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虽然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度、责任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及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主动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全面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2、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办、省、市文件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力度,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