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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05926
发文字号 潞州政办函〔2022〕40号 发文时间 2022-12-27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2-12-27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27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2022年国家及省市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的通知》《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单位分类和名单具体见附件1。

二、考核细则与评分表

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按A类和B类分别考核。具体见附件2、附件3。

三、计分办法

全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综合运用减分制和加分制的计分办法,总分按100分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综合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综合评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减分制:常规工作采用减分制。按照附件2、附件3评分细则,逐项进行评定。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失职的,单独设置重大扣分项。

加分制:亮点特色工作采用加分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部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特定单位,开展效果良好可加分,未开展相关工作倒扣分,加分与倒扣分的分值相同,考核内容对应。

四、考核程序

(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

(二)考核小组提前15天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要求被考核单位准备考核相关印证材料。

(三)考核小组采取网上考核、征询考核、电话考核、认定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小组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填写考核评分表,提出初步考核等次建议,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五、结果运用

(一)根据《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全通报。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和考核中存在明显短板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二)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及结果报区考核办,纳入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

1.2022年度潞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docx

2.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A类).docx

3.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B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