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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0136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2-09-23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2-09-23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山西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的通知》工作要求,切实以政务公开工作促落实、促法治、促服务、促廉政、促规范,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潞州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潞州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潞州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1 |
政策发布 |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应确保在政府网站首发。不得以新闻报道、新闻播报的方式代替政府网站的权威发布。行政机关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要在法定公开内容中集中公开,不得出现违背上级政策、层层加码的现象。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年 |
2 |
政策解读 |
做好政策公开及解读工作,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多种平台、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发布和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围绕“把政策讲清楚”,做好政策解读、咨询、回应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市场主体倍增、农民工工资支付、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稳岗就业、减税降费、医疗社保、生育、上学、土地征收、老旧小区改造等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提供政策打包、精准推送、一站式答疑等服务。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鼓励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解读方式。杜绝照抄照搬原文件进行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年 |
3 |
全面推进 “五公开” |
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各单位要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要求履行公开义务的,按规定履行法定公开义务,以“五公开”保障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全面落实。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年 |
4 |
行政处罚 信息公开 |
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区司法局应于10月底前指导督促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职责权限、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救济方式等“事前公开信息”录入省、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
区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落实 |
10月底前 |
5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 公开 |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公开制度规定。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 抽查事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和相关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并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年度抽查计划(包含联合抽查计划)应于每年3月底前公布。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落实 |
2022年度的市场监管信息10月底前补录完成,每年3月底前公布 |
6 |
落实《个人信 息保护法》 |
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公开个人信息时,不得曝光敏感个人信息。属法定公开事项或依法确有必要公开的,应做去标识化处理(包括私家车牌号)。将个人信息保护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年 |
7 |
权责清单和各类告知、承诺公开 |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及其他事项清单、目录。清单或目录公开事项,要逐项注明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的具体条款。无依据或超越法定权限的,不得进入清单或目录,真正实现“职权法定”。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年 |
8 |
行政许可 事项公开 |
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中关于政务服务公开的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在11月底前牵头并指导全区编制完成本级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要同步对清单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确定子项、办理项并公开办理流程、标准等,与清单关联公布。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违规变相许可行为在政府网站设立公开的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渠道。 |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配合 |
11月底前 |
9 |
排号公示 |
所有需现场办理、确认或报领材料的政务服务场所和窗口,未施行“排号公示制度”的应从10月起统一施行,完善公开预约、公开排号、公开叫号等办理流程,切实杜绝乱插队、“黄牛党”等问题,全面优化服务环境和服务体验。 |
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各部门配合 |
10月底前 |
10 |
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公开 |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推进阳光交易。对信用记录、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监管处罚等信息要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以项目归集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变更等信息,并及时公开投诉处理决定。 |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各部门配合 |
全年 |
11 |
公共企事业 单位信息公 开 |
8月底前,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环境保护、国资国企等领域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内容。 |
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归口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落实 |
10月底 |
12 |
“双减”信息公开 |
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落实“双减”政策的信息公开服务,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于9月底前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
区教育局牵头落实 |
9月底 |
13 |
线下精准公开 |
各镇、街道(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要秉持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的宗旨,根据管理或服务对象的不同特点,特别是整体文化水平、信息化获取资讯便利程度、特殊障碍群体、地域分布等情况,以非信息化的传统方式和手段,针对特定领域、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政务公开工作,高效、精准传递政策信息。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年 |
14 |
优化政务公 开专区建设 |
按需、务实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充分发挥专区“实体店”场景效应和互动优势,提供亲民便民的查询、解读、咨询、回应服务,把政务公开专区打造成本地区招商引资、利企便民、展示形象的亮丽“名片”。 |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落实 |
全年 |
15 |
重大建设项目 领域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国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有关、质量安全监督、有关竣工等8类信息。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专栏,相关单位要做好信息内容发布保障。 |
区发改局牵头,区行政审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体局,区水利局配合落实 |
全年 |
16 |
财政信息公开 |
年底前完成各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年底前完成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等信息。加强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及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信息公开,特别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各类奖励、补助、补贴、贴息、优惠等信息,以及与之相关的评比、评选、评优、评级信息应当及时公开。 |
区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
全年 |
17 |
公平竞争审 查信息公开 |
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谁整改、谁公示”的要求,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相关修订或废止的信息要依法向社会公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
全年 |
18 |
拟发公文公开 属性认定工作 |
本单位对外履职发布的文件要严格按照省、市、区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要求,执行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做好拟发文件属性认定工作台账。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并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位政府文件为主动公开的,公开属性原则上不得拟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 |
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19 |
行政规范性 文件公开 |
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以区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要在文件正文末尾注明本文解读主体及有效期限。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
全年 |
20 |
规范依申请公 开答复工作 |
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做好台账记录,不断规范答复流程、提升答复质量。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项,应尽到检索查找义务并做好记录或留存相关证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应当具备答复书标题、答复书字号、申请人(自然人或法人)名称、收到申请的日期、答复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法定救济途径告知、答复行政机关印章(或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和答复日期等形式要件,充分运用便民答复、直接沟通等手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
区司法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配合 |
全年 |
21 |
优化政务公 开平台建设 |
11月底前各单位要完成对政府网站中时宜提法、时宜内容的清理工作,其中属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事项视情归入其他栏目或历史库。不同栏目或线上线下有同样公开事项的,要保证同源发布、同步更新,防止出现不同版本。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运维,优化栏内检索和子项设置。 |
区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
11月底前 |
22 |
政务数据共享 |
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相关推进机制。包括供需对接机制、数据共享工作通报机制(工作通讯、简报、通报等)、制定(宣贯)相关标准规范、其他具有创新意义的工作推进措施。推动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包括: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纳入本级年度目标考核(政府工作计划)中,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纳入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部门工作计划)中;数据共享会议(召开区领导参加的数据共享会议,召开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数据共享会议)。向市政务信息共享整合平台实时上传共享数据。包括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发布数量、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数量、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即已共享数据资源的目录数/已发布总目录数)。积极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包括政务数据依应用场景共享应用案例,数据接口服务调用量。 |
区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
全年 |
23 |
政府公报 |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做到出版形式规范、刊登内容全面。要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推出适合各类移动端展示的电子版,提升用户体验,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及时了解受赠单位政府公报使用情况,优化调整赠阅范围和数量,不断提升政府公报使用效果。 |
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24 |
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 |
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夯实与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系最密切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应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年 |
25 |
减税降费 信息公开 |
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
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
全年 |
26 |
疫情防控 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
区卫体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年 |
27 |
稳就业保就 业信息公开 |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相关群体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
区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落实 |
全年 |
28 |
建议提案 结果公开 |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实时发布,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年 |
29 |
公开指南和年度报告规范发布工作 |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更新并规范发布本单位的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年 |
30 |
积极参与省政务公开“亮点工程”评选工作 |
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山西省政务公开“亮点工程”增加“最受群众和市场主体欢迎的政策解读”评选项目,政府公报入选数由3个拓展为10个。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中增加更多加分项,激励先进、鼓励创新,平衡奖惩、突出优秀,持续推进高质量政务公开。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省政务公开“亮点工程”评选工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年 |
31 |
组织保障 |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将政务公开作为清廉潞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全年 |
32 |
强化考核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政策文件中有关政务公开的明确规定、国家和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重点任务,以及本级和上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中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等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开展“回头看”,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情况应纳入下一年度工作考核,继续督促落实,防止“新年不理旧账”。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全年 |
33 |
培训及专项 经费保障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下级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力度。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区财政要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咨询、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运维、社会评议等工作顺利开展。 |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