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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1-2035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1-01-11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 教育 | 发布日期: 2021-01-11 |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晋政教督办〔2018〕4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88号)精神,切实抓好潞州区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保学方针,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大学校管理力度,采取依法控辍、德育控辍、环境控辍、教学控辍、管理控辍、特色控辍等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稳定生源,减少学生辍学和非正常流动,把辍学目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流动、留守、单亲、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为重点,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到2020年,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95%。
三、主要措施
(一)依法控辍
1.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学校校长、教师、家长、学生都能知晓法律,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并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2.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二)管理控辍
1.层层落实包干责任制。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各学校要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同时构建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集宣传、排查、劝学和监督为一体,形成控辍保学工作责任网,齐抓共管,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确保辍学学生回校读书。
2.实施控辍目标责任制。各校要把控制学生辍学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层层分解目标,校长与教师、教师与有辍学可能的学生和家长要签定控辍保学责任书,使责任落实到人。
3.进一步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及时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学生情况,并积极向家长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三)优教控辍
1.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管理措施,开足开齐课程,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使学生在享受学习的过程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生生关系。加强班、团、队等学生组织的建设,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排名次、排座位,不得歧视学困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学困生退学、转学和休学,对学困生要做到关爱到位、帮教耐心。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3.转变教育观念,抓好职业教育。坚持农村办学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各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义和国家的扶助政策,引导更多的学生步入职业教育,走上成材之路。
(四)助学控辍
1.严格执行扶贫助学政策。针对生活困难及残疾人家庭的子女难以坚持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情况,学校要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严格制止乱收费和强制收费,切实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2.关注留守儿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通过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成长记录袋、帮扶制度等,让留守儿童享受特殊关爱,快乐学习,防止辍学。此外,强化“两为主”(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原则,降低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实现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3.积极开展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工作和未入学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排查工作,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健康成长。
四、工作要求
(一)营造氛围,抓好宣传
各校要坚持以生为本、创设灵活、自主、探索、激励的教学互进平台,努力营造学生愿学、乐学的局面,确保学生愿学、乐学、学有进步。要努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心理负担及经济负担,消除学生厌学、恐学心理。建立学困生心理辅导档案,认真负责地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系统协调镇(乡)、街道对村民或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各种宣传形式,认真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人不得组织、唆使、胁迫、介绍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外出打工,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做好其子女接受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三位一体,联合防辍
建立和巩固以学校为龙头,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辍治辍体系。一旦发现学生流失,学校要及时与家庭、社区取得联系,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要摸清学生辍学的原因,要与家庭、社区一道做好劝导工作,要坚持不懈地家访,用真情有效的方法破解辍学的症结,唤取学生重返校园的信心。
(三)加强督查,提高实效
区教育局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学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对控辍保学工作做得好的学校,予以表扬奖励,并将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造成辍学影响大局的,将加大处罚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