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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110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01-04 |
| 发文机关: 区教育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1-04 |
一、基本情况
潞州区于2018年11月建区,总面积343.3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9万,下辖13个街道、3个镇、1个旅游发展中心。目前,全区共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101所,其中民办学校7所:十二年一贯制3所、九年一贯制2所、单办初中1所、中职附属初中1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共65285人,高中阶段在校生2786人。全区共有幼儿园225所,其中,公办园81所,普惠性民办园47所,其他民办园97所。全区在园幼儿31839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11132人,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8892人,其他民办园在园幼儿11815人。全区幼儿园教职工5000人,专任教师2889人。全区教育系统共有71个党支部(其中7个民办党支部),党员1325人。
二、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推动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潞州区委、区政府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着力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等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成立了区委教育工委,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刚担任书记。同时为切实抓实抓好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调整配备63个党支部书记,实现了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促进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培训按时完成,对标对表制定工作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区政府精心谋划,召集教育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就教育评价改革学习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任务。各学校和幼儿园、区属135所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指示及主持的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力促教育督导“长牙齿”》等重要内容。对标对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重点针对方案中提出的一系列“不得”“禁止”事项,梳理出负面清单,并在全面清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清单,明确了“改什么”、“怎么改”、时间点及责任人,全面清理到位。
(三)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助推打造教育新高地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19年由原长治市城区和郊区两区合并组建,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目前,有专兼职督导员37名,分别承担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督学任务。中小学督学责任区10个,幼儿园督学责任区17个。
完善教育督导机构。按照督导体制机制的改革意见及教育督导条例,区人民政府积极完善督导机构设置,确保督学工作正常履行职能,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等情况,对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其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聘任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刚为总督学,区教育局副局长闫曙光为副总督学。
强化教育督导职能。新组建潞州区人民政府之后,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责任督导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以及省市人民政府督导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幼儿园数量增加实际,2020年9月为区直中小学幼儿园选派了37名责任督学,较原来人员增加30名,扩大了专职督学比例。
提升教育督导服务水平。选派责任督学实行挂牌督学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学校、幼儿园和社会联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有效方式。为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选派有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的责任督学全部挂牌督导,在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的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同时,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履行教育职责,适时指导教育发展,全力构建了一个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相结合的教育督导体制。
(四)健全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2022年,全区财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经费,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全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2022年我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66627万元,同比增长9.87%。
2022年我区财政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情况:中等职业学校14438.71元,同比增长-22.69%;普通高中12267.11元,同比增长24.13%;普通初中12894.80元,同比增长2.74%;普通小学8158.56元,同比增长12.1%;幼儿园4098.40元,同比增长15.98%。
2022年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中央省市县级配套资金额5177.815054。其中,中央资金3277.84万元、省级资金1089万元、市级资金438.49万元、区级资金372.485054万元。所有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五)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工资待遇落实到位
“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稳步推进。遵循“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区管校聘方案中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使“区管校聘”工作在“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依法有序”的框架下顺利完成。激发了教育系统内部活力,充分调动了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为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提供有力保障。
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落深落细。区委、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区域实际制定《长治市潞州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引导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减负事项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进一步理解教育工作,关心中小学教师,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各有关部门逐项对照清单内容,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推动清单贯彻落实。
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重大决策、部署,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就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随时研判、及时推动。中小学教师工资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标准,对教师晋职、晋级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乡镇补贴做到及时调整和发放,教师的所有工资待遇全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按照每月500元标准安排全区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确保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各项政策、举措的全面落地。
(六)持续优化学校布局,促进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逐步优化。区政府认真组织落实全区教育布局优化规划,将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与之统筹实施、协同推进。今年,投资166.9万元完成高铁中学和堠北庄中学升级改造。同时,按照不设立起始年级——逐步分流非起始年级学生——分流教师——资产移交——申请撤办的基本流程,开展农村学校撤并工作,截至2022年9月,15所小学和7所初中撤并工作已基本完成。
优质均衡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潞州区于2019年11月正式组建,原城区、郊区分别于2015年、2016年两个年度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全部达到山西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及校际均衡综合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分别控制在0.64、0.54以下。经过几年努力,我区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提升。
(七)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从严监管民办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要求,至2022年底前将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县内控制在5%以内。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对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进行削减,8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严格按照2021年潞州区小学招生入学和小学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进行招生,严禁超规模招生、严禁非起始年级招生。博爱学校从2022年9月份由政府收购,转为公办性质学校。超越中等职业学校初中部停止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八)实施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确保特色办学目标有效落实
潞州区现有高中学校6所,其中:民办学校3所,属于十二年一贯制(1所暂没有在校生);公办学校3所,十二年一贯制1所,完全中学2所(1所暂没有在校生)。高中在校生2786人。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治市潞州区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目标,强化组织落实,确保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稳步推进。加大经费投入,支持潞州区二中办好艺体类特色高中,使学校开展特色办学所需的设施设备、实验室、功能用房等达到并超过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同时,按规定用足教师培训经费,支持和保障教师发展需求,以满足学校特色办学需要。优化教师队伍,完善教师准入制度,采取同类学校的优秀专业师资共享、主动引进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入校、艺术类专业教师引进和转型并举的办法和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艺术类专业的“双一流”人才到学校执教。对有艺术专业特长的教师定期开展调研、培训和指导。着力加强名师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大力加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增强服务转型发展能力
潞州区现有职业教育学校12所,其中,公办学校2所,民办学校10所,共有专任教师733人,在校学生7426人,涵盖信息技术、财经商贸、土木水利等20余个专业,覆盖面广,就业选择方向多。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以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方案》,建立健全潞州区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区职业教育发展。有效实施专业化调整,力争实现专业结构布局更加合理,服务全区需求更加精准,办学思路定位更加清晰,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更加深入的职业教育格局。
(十)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继续加大主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力度,新建4所公办幼儿园顺利推进,分别是上南街小学附属幼儿园、梅辉坡小学附属幼儿园、原二体校旧址新建公办幼儿园、原特校旧址新建公办幼儿园。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圣鑫园小区3所幼儿园移交后增加公办学位810个;龙港新城小区幼儿园、府秀江南小区幼儿园建成移交后委托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预计增加普惠性学位630个。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高普惠性服务,通过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逐年增加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数量。与普惠性民办园签订《长治市潞州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承诺书》,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幼儿园收费标准,“入园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十一)找准教育热点难点,营造良好教育环境
“双减”工作全面落实。区政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双减”工作重要意义,坚持统筹抓好减负与提质、管好校内与校外、抓好全面与重点。一是在校内教育质量提升上“出实招”。制定了《关于加强作业管理的实施方案》,严控作业总量,组织全区中小学教研主任学习培训,强化过程监督,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全面实施课后服务“5+2+1”模式,打造学生全面发展的“快乐大本营”。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推进全国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加强校际教研交流,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二是在校外培训整治上“出真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启动信息日报、周报和半月报制度,建立有关职能部门联动排查机制。同时,对政府指导价、培训预收费、以及退费难、卷钱跑路、裁员减薪纠纷等社会敏感程度高的问题,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和风险防控预案。
“十项举措”落地见效。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十项举措》,教育部门对方案进行细化分工,相关职能股室各负其责,逐条逐项制定具体工作细则,教育督导部门将“十项举措”落实情况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有效推进“十项举措”落地落实。
学籍管理规范有序。认真执行贯彻落实电子化学籍管理,全面规范落实学籍流程,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规定,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全部实现信息管理自动化,按要求完成新生入学及异动工作。 加大对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辖区内出现违规招生、空挂学籍、借读等现象。
课后服务全面覆盖。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公益属性、公开透明、自愿申报、遵循规律的原则,在实施“5+2+1”模式的基础上,推行寒假开放1周、暑假开放3周的开放校园制度,各学校做到“家长知晓、校区开放、学生愿留尽留”。
“放心午餐”准备就绪。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十项举措》文件精神,解决家长中午接送难、午餐无法保障问题,开展主城区公办小学“放心午餐”。
近视防控保障有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指示精神,贯彻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育部门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条件保障、近视干预、专业服务等工作。通过开展一系列爱眼护眼活动,我区2022年中小学生的近视率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
师德师风常抓不懈。压实主体责任,实行层级复查包保责任制,先后制定印发转发《长治市潞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通知》《潞州区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激励机制、师德失范突出问题督查机制、师德失范惩处机制、师德建设保障机制,全力保障教育一方净土。
标准班额执行到位。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加强动态监测,实施精准销号,扩大城镇学校供给,加大镇村校园建设,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严格执行标准班额规定。目前,全区102所中小学1600余个班级无大班额现象。
(十二)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区直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学校、学生与家庭密切配合,把学校安全纳入网络化、全覆盖、无盲区管控范畴,形成全社会协同维护校园安全的良好局面。
建立平安校园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全区学校风险排查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努力营造良性有序、防控有力、安全稳定的平安校园建设氛围。我区政法、公安等部门全方位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平安校园创建覆盖率达到100%。
法治基地教育成果显现。区委宣传部、司法局、教育局、市河道事务中心依托我市“三河一渠”河道西侧打造的法治教育长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我区以法治教育长廊为依托,选出25所“千人”学校在校园内建设了法治教室,激发了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满足了不同年龄段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到位。聘请法治副校长78名(部分兼职),做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工作,构建了检察、公安、共青团、妇联、家庭、社会一体化的工作机制。通过排查落实,今年以来,未发生“一号检察建议”相关案件。
毒品预防教育成效明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开设禁毒课程;充分利用毒品教育数字化平台完成学校、学生、家长和教师注册工作。目前,录入学生32554名,平均课时数达到4.8,课时完成率达到100%。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潞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区教育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但离办好人民满意的潞州教育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是主城区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仍然短缺。目前,从学前教育整体布局来看,公办园占比总量偏低,普惠性资源短缺,供给不足。
二是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间仍有差距,“主城挤、农村空”的问题短时间内依然存在。
三是民办教育体量过大,招生削减过程中造成全区义务教育在校生在市域内占比较高。
四是职业教育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强,专业与课程建设滞后。
五是教师学科结构性短缺。“双减”政策落地后,部分学校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劳技和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数量相对不足。
四、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的体制机制,落细落实党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全力加快推进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教育投入
健全和完善各级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机制,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和“两个只增不减”政策。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统筹发展。
优质普惠发展学前教育。通过新改扩建公办园、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多种渠道,着力构建以公益性、普惠性为主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注重保教结合,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全面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导和实践指导,推动区域内各类幼儿园协调发展。
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补齐义务教育短板,全面推进办学条件标准化。保障适龄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区域内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巩固治理“择校热”成果。建立完善控辍保学监测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优质特色发展普通高中。优化高中学校布局结构和办学规模,持续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教育质量稳步提高,逐步建立起多元、优质、特色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支持区实验中学与市实验中学联合办学;鼓励潞州二中办好艺体类特色高中。
融合提质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太行职业中专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开展“1+X”证书制度国家级试点工作和省级试点建设工作;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大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产教融合”,构建校企、校地、校校长效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引企入教”实践模式,协同签约企业定向培养各类技能型人才。
(三)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长治市是全国“双减”工作试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潞州区作为核心区,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责任重大。我区将继续以全方位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全力打造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潞州经验”。继续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为抓手,牢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诉求,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继续以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为切口,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助推发展的督导职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和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继续做好区级“平安校园”和星级“平安校园”检查复核工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防范预警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及时发布校园安全风险防范预警。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推动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目标,坚持“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管理防线。充分发挥区青少年法制宣传基地的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校园欺凌、涉黑涉恶和治安乱点摸索摸排,全面落实最高检、省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将校园安全管理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继续保持全区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学校和学生注册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