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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1795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3-03-31 |
发文机关: 潞州区民政局 | 主题词: 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工作机制 |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 2023-03-31 |
根据晋民发〔2022〕5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确保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老年人补贴名称: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
二、补贴依据:晋民发〔2019〕30号
长民发〔2022〕83号
三、补贴对象:潞州区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老年人
四、补贴内容和标准:
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50元;2023年1月开始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70元
五、补贴方式:随低保金按月社会化发放
六、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对于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不经过个人申请由各街、镇(中心)直接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
七、办理流程:对于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不经过个人申请由各街、镇(中心)直接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
八、办理部门:各街、镇(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九、办理时限:与城乡低保同步按月办理
十、办理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各街、镇(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