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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5104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3-03-01
发文机关 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 主题词
标题 户口注销登记——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3-03-01

户口注销登记——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申报注销户口。特殊情况下,可由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报死亡注销。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所在户的居民户口簿;

(二)申报人居民身份证;

(三)下列能够证明死亡的文书之一:

1.《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在境外死亡的证明材料原件;

3.在国外死亡的证明材料原件、具有自治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4.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5.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6.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文书。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