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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1168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4-03 |
发文机关: 英雄南路街道 | 主题词: |
标题: 英雄南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4-07 |
为了更好地履行行政综合执法职责,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英雄南路街道制定了2025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管,提高执法效能,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公民对街道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增强执法工作的公信力。
二、检查方式及检查频次
1、主动巡查
2、联合检查
3、定期随机抽查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5、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6、其它方式。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
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只有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才能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总体水平。因此,英雄南路街道将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教育,进一步转变观念,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确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不渝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责为民所负。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只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才能明确其行政执法资格,允许其上岗执法。
(二)加强执法监管,提高执法效能
1、加强对建筑方面的检查。对正在进行的建筑工程,要求相关人员配备合格的建筑工程许可证,并对其进行查验;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对建筑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材料的使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建筑质量符合标准;施工单位的资质核实。对承揽建筑项目的单位进行资质核实,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资格。
2、加强对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取水码头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且拒不改正的。
3、加强对娱乐场所方面的检查。强化管理辖区内娱乐场所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好消防设备,是否在长假前进行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等。
4、加强对环境整治方面的检查。强化管理存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行为和存在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在辖区内摸查存在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城镇容貌物品的行为和存在城镇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市政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广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的行为;是否存在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
四、检查依据
1、对建筑方面的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号)开展相关工作。
2、加强对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号)开展相关工作。
3、加强对娱乐场所方面的检查,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五十一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号)开展相关工作。
4、加强对环境整治方面的检查,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三十五条、《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2017年7月4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六十二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号)。
五、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将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工作方式,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2、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着制式服装,携带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3、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并说明检查事由。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不得检查与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避免对被检查的场所、设施和物品造成损坏。
英雄南路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