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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31601
发文字号 潞州政通字〔2025〕8号 发文时间 2025-12-16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街街道里外里片区改造的通告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5-12-16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街街道里外里片区改造的通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推进主城区城市更新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区政府拟对东街街道里外里片区实施改造。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改造范围

东至东外环、西至太焦铁路、北至府后东街、南至东大街。

二、改造范围内禁止实施的行为及相关法律后果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房屋的装饰装修;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