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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31601 | |
| 发文字号: 潞州政通字〔2025〕8号 | 发文时间: 2025-12-16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街街道里外里片区改造的通告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12-16 |
为推进主城区城市更新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区政府拟对东街街道里外里片区实施改造。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改造范围
东至东外环、西至太焦铁路、北至府后东街、南至东大街。
二、改造范围内禁止实施的行为及相关法律后果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房屋的装饰装修;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