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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4060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08-22 |
发文机关: 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关于退还取保候审金的公告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8-22 |
为规范取保候审金管理工作,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对历年来办理刑事案件中收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进行了清理,发现部分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通过多渠道进行查找,无法联系到当事人退还保证金,致使取保候审保证金长期滞留专户,现申请对该部分保证金进行公示,涉及金额共计69.07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请下列当事人(名单附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和保证金收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办理相关退还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照相关程序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附: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2004-2022年未清退保证金名单.xls
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