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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08027 | |
发文字号: 潞州字〔2024〕2号 | 发文时间: 2024-01-19 |
发文机关: 中共长治市潞州区委员会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主题分类: 司法 | 发布日期: 2024-01-25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潞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聚焦法治工作重点,压实法治责任,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继续强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公示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实现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职责法定化。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出台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和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实行审批改备案2185件,优化审批服务595件,惠及企业3377户。全面推行项目审批“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为137个项目提供“全代办”服务。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和“综合窗口”改革,制定完善《“一件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截至目前,设立六类综合受理窗口,受理事项达到100%,线下同步办理“一件事”和“一业一证”共计11件。三是不断延长政务服务链条。积极建设全天候“不打烊”自助政务服务,将7×24小时政务服务向金融网点延伸。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15分钟政务服务圈,切实打通惠企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四是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2023年,修复市场主体信用11681条,全区26个监管单位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834项,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编制836项,编制率100%,累计汇聚监管数据57516条,上报监管动态信息16条。
(二)全面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区政府及工作部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决策中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及行政决策执行跟踪反馈机制。持续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工作机制。2023年,区法律顾问团参与重大事务研判60次,为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以及各类政府涉法事务、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等提供法律意见64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16个镇街配备执法人员180名;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与指引,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公示等十大制度,统一编印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和口袋书等四种指导类书籍,规范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标准,确保严格执法;完善镇(街道)综合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巡查台账,发现违法现象及时管制并上报镇(街道)综合执法办登记。2023年,我区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1116次,联合执法434次。二是对重点领域依法依规进行监管,着重加大食品安全、劳动保障、医疗健康、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力度。2023年,全区各级各类行政执法部门共开展行政执法45318次,其中,行政检查15029次,行政处罚2104次,行政许可18107次,处理投诉10078次。三是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共组织全区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12次,线下培训6次,执法全过程观摩活动1次。
(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公开选聘1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出台《长治市潞州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员的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等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工作。二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入企、执法活动观摩、执法开放日、执法考试、实地督导,设立行政执法联系点等监督形式,实现执法监督全覆盖并形成季度通报。2023年,开展执法案卷评查5次,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13个。
(五)行政权力监督形成合力。一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全区营商环境情况等。各镇、街道(中心)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全面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和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全天候畅通政府热线、区长信箱、网站留言等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强化内部监督。认真执行约谈问责函询程序,配合纪委执纪问责,反腐败斗争压倒态势持续巩固。三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梳理完成了23个试点领域和信息公开目录,统一规范设置了17个“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了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进一步加强了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2023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共转载国务院、省、市要闻3635条,共发布各类信息5120条,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19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426条。政民互动方面,办理市政府网站转办信件150件,区政府网站办理“区长信箱”和咨询投诉信件444件;开展在线访谈9期;开展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6期。
(六)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一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重点完善行政复议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复议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2023年,我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审结27件。二是持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规范出庭应诉制度,督促各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认真落实司法建议。2023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7件,已审结4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稳步推进,我区积极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和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区司法局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工作中,获得省委政法委表彰。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区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方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第二批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在深化、实化、转化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先后组织13次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专题读书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重要论述,研究加强法治工作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推动学用工作走深走实。全区各级各单位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为载体,通过举办报告会、培训会、讲座等方式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2023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培训20余次、以案释法警示教育47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执法等专项培训82次,参训人员1.15万余人。
(二)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制定下发《长治市潞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工作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19项。对全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实施月通报,以月通报促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细。2023年,印发全面依法治区重点任务工作情况通报8期。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向市委、市政府按程序上报了《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将报告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区政府25个组成部门、17个镇(街道、中心)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各参加考核单位落实了年终专题述法制度、党的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制度等。
(三)细化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我区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4月12日,召开迎接督察整改部署会,下发《长治市潞州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采取59项举措跟踪问效,确保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16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四)全面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体学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压实普法主体责任。持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在潞州区融媒体中心开设“普法小课堂”“法治天下”栏目,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70余场次。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我区部分党政机关、镇(街道)尚未聘请法律顾问,个别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后,存在“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问题,导致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二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不够重视、程序不够规范。个别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有件不备”“逾期报备”“不会备案”等现象。三是镇街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区直执法部门业务指导不够。省政府赋权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后,全区整体镇(街道)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不同程度存在“不敢办案、不会办案、办不了案”的现象。我区承接的省政府下放55项行政处罚事项涉及11个区直执法部门,对镇(街道)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实战教学不到位,导致镇(街道)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多举措发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地见效。
(一)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及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生动实践。
(二)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贯彻落实。以法治督察考核为切入点,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区委巡察范围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深化领导干部专题述法制度,切实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理念。
(三)全面创优法治营商环境。解放思想,大胆实施改革举措,不断推动审批服务流程再造,深化“一窗受理”改革,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推行告知承诺制,努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在“互联网+监管”工作中,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安排部署,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大力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权益保障。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将行政复议融入非诉化解矛盾纠纷的大局中,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作用,倒逼依法行政。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深入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持续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五、对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市区执法体制机制。建议市级层面尽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改革,搭建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配备专职人员统一指挥调度,及时纠正工作中权责脱节、运转不畅的问题,确保市区两级执法衔接到位、运行顺畅。
(二)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执法体制机制。建议相关下放执法事项的行业主管部门能够到镇(街道)开展相关执法培训和业务指导,带领镇(街道)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演练和模拟执法,进一步提升镇(街道)执法队伍工作能力。
中共长治市潞州区委员会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