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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5306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3-11-03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域内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的通告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3-11-03 |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7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决定对进入区域内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实施优化通行措施(新能源车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内优化通行范围
国道309线:潞州区贡村以东,安阳互通立交桥以西路段。
二、优化通行线路
(一)由西向东
从安泽、沁源方向向黎城方向行驶的车辆绕行二广高速、青兰高速。
(二)由东向西
从潞城方向向安泽、沁源方向行驶的车辆绕行青兰高速、二广高速。
(三)从南到北
去往襄垣方向行驶的车辆绕行绕城高速、青兰高速、二广高速和国道519线。
(四)从北向南
去往上党方向行驶的车辆绕行青兰高速、绕城高速、二广高速、国道环线。
三、管控时间
2023年11月2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过境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每日按照优化通行线路绕行过境,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
四、车辆通行规定
确需进入管控区域的运输鲜活农产品、应急物资等关系民生的柴油货车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
五、管控措施
优化通行管控区采用电子监控抓拍和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并行的方式管控。
(一)电子监控抓拍系统。自管控之日起,路面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将对违规驶入管控区域内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电子抓拍,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联合执法检查点。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在路面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的基础上,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对未办理通行手续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劝返,对闯禁令,擅自驶入管控区域内的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六、相关要求
(一)辖区内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期间,将开放备用线路,确保过境车辆正常通行。
(二)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规车辆的载货源头企业及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责任倒查。
特此通告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