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应急常识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 01236931-5/2021-1126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1-05-31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 电动车防火安全知识 | |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2021-05-31 |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逐步成为人们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保有量迅猛增长。但由于停放、充电不规范以及技术方面的问题,电动车火灾事故呈多发态势。
如何预防电动车火灾?
★购买正规厂商的有品质保障的电动自行车,在购买时必须要求销售方出具产品出厂合格证。
★切勿在住宅内充电。室内易燃物品较多,一旦出现起火事故容易酿成火灾。
★合理控制充电时间。一般夏天充电6~8小时,冬天充电8~10小时为宜,充电时间过长容易造成充电器过热而起火。
★切勿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停放电动车。一旦电动车起火,会直接阻断消防逃生通道。
★电动车出现故障时,要找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维修,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
★如果充电器损坏,要到正规店铺购买。不匹配的电动车充电器也有可能会导致电动车起火。不同品牌的电动车充电器千万不要混合使用,这样会给电动车电池带来损伤,也会埋下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使用时间较长时线路容易老化,最好在半年至一年时间内,到维修点检验,排除隐患。
★在高温天气下骑行后,要把电动自行车放在阴凉处,等车辆及电池的温度降下来后再充电。
★要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不要盲目改装电动车。加装音响、照明等改装容易造成线路负荷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