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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32662 | |
| 发文字号: 潞州政办发〔2025〕16号 | 发文时间: 2025-12-02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漳泽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整体提升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 2025-12-02 |
解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漳泽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整体提升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潞州区漳泽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整体提升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潞州区漳泽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整体提升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根据《长治市漳泽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整体提升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漳泽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整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解决水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统筹水资源、水生态与水安全,找问题,补短板,使漳泽湖水质大幅提升、水生态全面改善,努力将其打造成我市后备水源,建成水环境优良、水生态健康、人水和谐的美丽湖泊。
到2028年,漳泽湖上游入湖河流全部达到Ⅲ类。到2030年,漳泽湖(不含总氮)整体达到Ⅲ类,局部达到Ⅱ类;总氮平均浓度控制到2mg/L以下,稳定达到中营养水平,自然岸线率达到70%以上,生态健康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水资源调控力度
1.严格取用水管理。严格用水总量管控,加快构建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严格取水许可约束,严把审批关,从源头上把好“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关。严厉打击无序取水、无证取水、非法取水行为。(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镇(街道、中心)负责)
2.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全区现代水网体系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工程,规划拓展新备用水源。(区水利局负责)
3.保障河湖生态流量。通过上下游联调联控,进一步提高漳泽湖生态流量的保障率,开展河湖生态流量监测评价。(区水利局负责)
4.强化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确保入湖水质全面提升。实施主城区再生水利用工程,积极探索再生水资源化分配机制,拓展再生水利用范围,到2027年将再生水利用率提升到50%以上。(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办公室按职责负责)
(二)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
5.提升污水厂尾水入河水质。加强北寨、黄碾人工湿地运维管理,进一步提升入河水质,并做好后期运维保障。(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6.推进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开展城市雨洪排口、直接入河的涵闸、泵站等初期雨水污染控制。根据用地条件等酌情考虑建设初期雨水调蓄池,减少初期雨水对地表水水质和污水处理厂的影响。进一步落实海绵理念,充分利用城市公园、绿地、水体等蓝绿空间,对初期雨水进行拦蓄净化,系统控制雨水径流污染,每年定期开展管网清淤。(区住建局负责)
7.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监控,提升运行效能;完善垃圾中转站清洗污水和渗滤液收集处理,强化环卫清扫车、吸粪车污水排放管理。(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区住建局负责)
8.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逐步完善排水管网建设,加大老城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雨污分流改造力度,提高污水管网收集率。系统开展混接错接问题排查整治,降低管网渗漏率,严禁污水直排、污水倒灌和私搭乱接,降低雨污混合溢流污染,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益。(区住建局,各镇(街道、中心)负责)
9.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对排水水质不能满足管理要求的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到2027年,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镇(街道、中心)负责)
10.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对漳泽湖及上游河道沿线村庄,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管控,已完成整治的村庄确保正常运行,同时,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中心)负责)
11.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测土配方,大力推广秸秆粉碎直接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提升土壤肥力,全力减少化肥使用量。完善病虫害监测网络,开展病虫防控工作和安全用药技术培训,促进农药减量增效。强化农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开展果蔬尾菜的资源化利用,避免随雨入河,造成流域污染。设置生态拦截沟、生态田埂,拦截吸收、降解沉淀污染物。(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道、中心)负责)
12.加强畜禽水产养殖管理。严查养殖污染物偷排行为,取缔违规养殖。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补齐设施短板,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全过程污染治理与监管水平。对水产养殖退水等进行采样监测,推进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打造湖库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科学投放滤食性鱼类、调控草食性鱼类密度,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中心)负责)
13.开展水上交通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新能源船舶更新替代工作。强化船舶、码头水污染防治,确保船舶和码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区交通局负责)
(三)加大水生态修复力度
14.强化水域垃圾清理整治。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以湖库保洁为重点,不断向中小河流延伸。强化河长巡河,及时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做好沿岸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禁止在雨水冲刷可能进入水体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储工业固体废物、城乡生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严禁在河道内放牧和倾倒垃圾。(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中心)负责)
15.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对上游流域因地制宜采取封禁、封育、自然恢复等措施,实施坡改梯、淤地坝、水保造林以及相应灌溉等配套工程,增强水源涵养,防治水土流失。(区水利局,各镇(街道、中心)负责)
16.推进沿湖采煤沉陷区修复。针对漳泽湖周边采煤沉陷区损毁情况,全力推进漳泽湖周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生态修复治理。将生态治理与产业发展相融合,依托生态修复成果,推进湿地莲藕、莲渔综合种养等产业模式,实现农业产业生态化。(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相关镇街负责)
(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17.严厉打击企业非法排污。排查各类企业废水借道排污、小散乱污直排、垃圾固废侵占河道等影响河道水质的风险点,严厉打击工业企业私设暗管、借雨季偷排、超标排污以及非法倾倒固废等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镇(街道、中心)负责)
18.持续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对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控系统进行升级,优化智慧监管系统。开展水生态监测,及时掌握水环境和水生态状况。(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委书记、区长双召集人的工作推进机制;区政府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推进实施方案落实;对漳泽湖流域加强日常巡查和管控。
(二)强化项目建设。每个项目明确建设主体、责任人、计划开工时间,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做好分年度实施计划,倒排工期,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三)强化资金筹措。多元化、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在市区两级财政予以重点保障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各类专项资金的支持,鼓励金融、企业、社会共同参与漳泽湖水质提升项目建设。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监管执法。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体,多角度宣传漳泽湖流域治理成效,增强群众保护水生态环境意识,营造“共治共建共护共享”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法治保障。严格落实《长治市漳泽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和《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进一步强化规划管控、协同治理、执法刚性,确保漳泽湖流域管控有力、保护到位。
附件:
长治市潞州区漳泽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整体提升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