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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25365 | |
发文字号: 潞州政办发〔2024〕15号 | 发文时间: 2024-04-30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4-30 |
解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治市潞州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潞州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推动全区治超工作治理模式由传统监管向数字治理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治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提升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隐患事前预防能力。到2024年底,完成全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验收工作。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构建监管智能、服务精准的一体化源头治超数字治理模式。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中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等。要依法履行治超责任,各镇、街道(中心)负责人为治超第一责任人,有关监管部门为行业监管责任人,源头单位为直接责任人。(2024年4月底前完成)
(二)公示源头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和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源头单位进行排查梳理,按照“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确定源头单位公示名单,由区政府向社会公示。(2024年5月上旬前完成)
(三)开展宣传培训。区治超办在市治超办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各镇、街道(中心)、有关监管部门、源头单位治超工作负责人开展治超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规范、验收标准、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源头科技治超工作,为源头科技治超营造良好氛围。(2024年6月上旬前完成)
(四)组织建设验收。区治超办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乡、镇、街道开展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验收工作。经公示的源头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履行《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规定的职责,自行筹措资金,选择具备资质的技术安装企业,做好称重检测、视频监控、电子显示屏等科技治超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建立检修、维护、备用设备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数据实时上传。(2024年9月上旬前完成)
源头单位建设完成后,区治超办要按照省治超办印发的验收标准,对本辖区内源头单位科技治超设施设备建设运行、数据上传等情况进行验收。(2024年10月上旬前完成)
(五)数据归口管理。在全省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成运行之前,源头单位治超数据原则上接入区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治超数据上传市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区交通运输局要依托入网数据开展源头监管工作。(2025年1月开始)
(六)建设全区治超信息平台。区交通运输局要认真落实“省级统建、市县共用、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建设全区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构建集预警、研判、调度、执法、抄告、信用、考核于一体的数字化治超智能监管模式,融通运政人车户、货车卫星定位、高速公路出入口、公路超限检测站、路面监控等系统数据,形成全区治超“一张网”运行。
全区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成后,区治超办要将属地公示源头单位称重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全部接入全市区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按照执法权限,施划电子围栏,组建线上巡查和线下执法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流程,实行24小时线上巡查监管,指挥调度线下执法队伍对源头单位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查处。(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治超领导组牵头抓总,及时研究解决全区源头科技治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抓好全区源头科技治超工作的督导落实。
(二)压实部门责任。各镇、街道(中心)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源头治超相关工作。
(三)严格督导考核。区治超工作领导组把各镇、街道(中心)开展源头科技治超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度治超工作目标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推进源头科技治超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
(四)做好消息报送,从2024年5月开始,各镇、街道(中心)每月25日前向区治超办报送源头科技治超工作进展情况。(邮箱:czjqzcb@163.com)
四、督查、验收及责任分工
(一)第一督查组成员
组 长:黄 磊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治超办主任
副组长:张 龙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治超领导组副组长
组 员:郭宇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季建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李华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姚红军 区住建局副局长
申俊明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晋文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负责五马街道、大辛庄街道、老顶山街道、堠北庄街道的督查验收工作。
(二)第二督查组成员
组 长:冯银生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区政府治超办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宋志斌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组 员:苗志斌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区治超领导组副主任
韩铁牛 区能源局党组成员
牛维民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宋联平 生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连 波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
王 霞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负责西白兔镇、黄碾镇、马厂镇的督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