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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4-20840 | |
| 发文字号: 潞州政办发〔2024〕9号 | 发文时间: 2024-04-11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日期: 2024-04-11 |
解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有关单位:
《长治市潞州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潞州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3〕43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惠托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聚焦缓解群众“入托难”问题、减轻群众“入托贵”负担、增强群众“托得好”信心三大目标,通过实施“服务供给扩容、群众托育减负、质量安心创优、专业人才支撑、数字技术赋能”五大工程十五个项目,为全区人民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着力打造“幼有善育”的潞州样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末,在数量指标层面,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219个;在质量指标层面,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到100%,2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占比达到20%,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占比达到90%;在社会效益指标层面,城市托育服务平均价格占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降至37%,普惠托位占总托位数比例达到60%,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85%,用人单位、产业园区和商业楼宇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23%,农村托育服务平均价格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超过45%,托位实际使用率达到40%;在满意度指标层面,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家庭服务满意度达到96%。
三、项目内容
通过实施“服务供给扩容、群众托育减负、质量创优安心、专业人才支撑、数字技术赋能”五大工程十五个项目,有效激发广大群众“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减轻“养”的负担,切实提高群众对托育服务满意度。
(一)实施服务供给扩容工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原则,构建以潞州区公办综合托育中心为主体,社区托育园、幼儿园托班、社会力量办托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多功能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强化托位供给。到2024年底,全区普惠性托育机构增加115个,托位数提高到4050个以上,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2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占比达到20%。
项目1:公办综合托育中心项目。继续配套补充中心的基础设施,配齐教材、教具等,按照实际入托人数,配足托育人员,提高公办综合托育中心托育服务质量,在2024年9月前入托率达到60%。
任务清单:公办综合托育中心共设置150个托位,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在2024年9月前入托率达60%。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
项目2: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扩大以社区为主阵地的普惠托育设施建设,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加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资源统筹和共建共享,鼓励社会力量以低成本、长租期开展非营利性普惠托育服务,依托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进行综合建设,推进普惠托育社区驿站、家庭托育点、妈咪宝屋、村级婴幼儿照护驿站建设。提升社区托育服务覆盖面,为居民提供就近、便捷、优质的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
任务清单:新增20个社区托育点,30个家庭托育点、妈咪宝屋等,新增600个托位。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各镇街(中心)
项目3:幼儿园托班项目。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对规划新建幼儿园,适度增加用地规模,将托班数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幼儿园设计规划配套建设之中,同步配建、同步验收、同步使用。鼓励公办幼儿园在社区举办托班,满足群众质优、价廉、就近的托育服务需求。
任务清单:2024年增加幼儿园托班机构60所,托位数1200个,对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及时进行备案。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区教育局、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各镇街(中心)
项目4:用人单位办托试点项目。在区卫体局、市妇幼保健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太行西街街道城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漳泽园区进行改扩建,开展用人单位办托试点,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为附近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以点带面形成典型经验,在全区范围内复制推广。
任务清单:建立5个办托试点,增加托位数130个。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太行西街街道办事处、太行东街街道办事处、太行西街街道城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漳泽园区
(二)实施群众托育减负工程,激发人民群众生育意愿
项目5:普惠托育机构激励项目。经考核评估,对盘活利用场地运营较好的各类型普惠托育机构进行激励性奖补,入选市级示范普惠托育机构、在全市范围内连锁经营3家及以上托育机构、托位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托育机构,享受市级激励性奖补资金。除市级奖励机构外,对评选为区级示范普惠托育机构、在全区范围内连锁经营3家及以上的托育机构、托位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托育机构,给予区级激励性补贴;按实际入托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和入托月数向托育机构发放补助。
任务清单:落实激励性补贴政策,及时发放激励性奖补资金。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区财政局、各镇街(中心)
项目6:普惠托育机构减负项目。对已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根据机构建筑面积、租赁合同、设置托位数等条件,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对2023—2024年托育机构房屋租金按比例给予一定减免补贴,切实减轻普惠托育机构的运营负担。
任务清单:对实行普惠价格的托育机构减免房屋租金。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区财政局、各镇街(中心)
(三)实施质量创优安心工程,提升群众信任满意程度
项目7:托育机构培训指导项目。充分利用市级综合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区公办综合托育中心、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开展对全区托育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任务清单:每年区级组织科普知识公益讲座不少于6次,培训从业人员不少于4次。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区公办综合托育中心
项目8: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订单签约服务项目。将托育机构作为签约服务对象,根据婴幼儿特点和托育机构服务需求,将开展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接种、健康管理、疾病防控、安全防护等纳入服务范围;组织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区属公立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机构为辖区内托育机构提供群体健康管理服务,开展0-3岁儿童发育监测与筛查,建立健康档案;设计婴幼儿签约服务包,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采取巡回指导或协议派驻等方式,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
任务清单: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到100%,开展技术性健康指导不少于2次,每半年对在园婴幼儿免费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为每个在园婴幼儿建立一份健康档案。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各镇街(中心)、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项目9:“妈妈课堂”健康管理和指导项目。依托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孕妇学校”“妈妈课堂”,指导准爸爸、准妈妈、养育人科学生育养育,做好健康管理,依托市妇幼保健院为孕妇开展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筛查,开展预防接种、水疗、膳食营养分析、心理发育评估、体格保健等服务项目,提供涵盖产前、产中、产后一站式家庭生育全周期需求的服务。
任务清单:每月举办一次“孕妇学校”“妈妈课堂”,讲解科学育儿知识;每半年组织保健人员开展一次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和指导;依托市妇幼保健院为孕妇开展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筛查。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各镇街(中心)、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项目10:特色化中医育儿保健服务项目。发挥辖区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及市属两所三甲中医院优势,推广小儿推拿、穴位贴敷、药浴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用中医理念和方法为婴幼儿提供健康服务。支持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能力和服务需求为托育机构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指导托育机构开展人员培训,掌握中医有关保健、饮食等知识和技能,对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工作。
任务清单:每年对托育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2次中医保健、饮食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在1家开展中医药服务托育机构的基础上,鼓励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签约并提供上门小儿推拿、穴位贴敷、药浴等服务,建立婴幼儿中医保健服务档案,签约数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项目11:婴幼儿意外伤害预防保障项目。按照我区0-3岁婴幼儿实际数量,落实市级婴幼儿意外伤害预防保障项目,对婴幼儿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住院治疗情形进行承保,构建安全防护屏障,减轻婴幼儿家庭经济负担。
任务清单:为全区0-3岁婴幼儿购买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险。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各镇街(中心)
(四)实施专业人才支撑工程,打造产教一体发展模式
项目12:人才培养项目。利用市级搭建的大中专院校与托幼托育实训基地双边人才培养平台、区公办综合托育中心,加大人才培养,推动托育人才队伍建设。
任务清单:每年培养100人。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区公办综合托育中心
项目13: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项目。建立区级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审查机制,落实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依托区公办综合托育中心对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开展职后培训。鼓励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大赛,提高专业实践能力,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带动行业技能水平整体提升。依托海潞对口合作机遇,柔性引进知名托育专家,点对点指导托育机构,培训托育骨干。建立和完善区级托育从业人员聘用、考核、退出制度,建立健全区级托育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畅通托育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稳定托育服务人才队伍,提升全区整体托育服务水平。
任务清单:每年培训500人次。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区卫体局、区财政局、区工会、区妇联、区公办综合托育中心
(五)实施数字技术赋能工程,创新数实融合服务典范
项目14:推进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平台使用。依托市级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管理平台,协助托育师高质高效开展保育照护工作,创新行业监督管理,提升托育机构效能,实现政府、托育机构、家庭、保育师信息协调,共同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
任务清单:实现全区85%以上托育机构实施应用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管理平台。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
项目15:智慧安防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通过市级安防综合监管系统,统一托育机构安防资源管理,增加高清视频监控、一键报警、智能门禁、智慧消防等模块,完善托育机构接待场所、婴幼儿生活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及一般区域视频监控的覆盖,加强托育机构紧急事件的防范和应急联动,有效防止外部人员非法入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对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监管、统一用户和权限管理、远程参数配置与远程控制,满足多重系统多级用户的监控、管理需求,为托育机构提供一套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高集成的安防综合监管系统,提升政府决策、部门监管、托育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水平。
任务清单:全区托育机构高清视频监控、一键报警、智能门禁、智慧消防全覆盖,更换补充备案托育机构的监控设备。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区卫体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四、组织实施及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协同部门联动
各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压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强化财力保障,严格考核监督
建立持续稳定的普惠托育发展投入机制,严格示范项目中央、省、市级配套资金使用,保证地方配套资金及各项托育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及时到位。将普惠托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项目台账清单确保项目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婴幼儿照护知识和托育机构相关政策规范,使家长了解托育、信任托育、放心参与托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托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
长治市潞州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专班.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