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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67508 | |
发文字号: 潞州政办发〔2023〕48号 | 发文时间: 2023-12-16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日期: 2023-12-16 |
解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相关部门,区直各医疗机构:
《长治市潞州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潞州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长治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23〕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中医药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形成高质量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经验为导向,构建“区域均衡、特色彰显、创新驱动、质优效高”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体系,形成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潞州”品牌,为全市乃至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破难题、探新路、作示范。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中医药政策供给更加完善、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梯次有序、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彰显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全区建成市级、区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6个。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0.62人,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达0.79人。35%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馆和2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阁建设实现提档升级。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特色优势充分彰显。
三、实施步骤
重点突破阶段(2023年)。坚持锻长板、扬优势、强弱项,在中医药技术调查筛选、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基层人才倍增等示范项目取得重点突破。
全面完成阶段(2024年)。多层次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体系全面构建,梯次合理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优建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筑牢,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发展,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不断提升。
巩固示范阶段(2025年)。总结凝练项目实施的可行制度、体系设计、运行模式等,建立持续投入、深化建设、辐射推广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路径。
四、重点工作
围绕示范试点项目的目标任务,结合潞州区实际,聚焦中医药传承创新重点领域,深入挖掘中医药资源的丰厚积淀,充分激发中医药服务发展活力,实施一系列重点项目,完善一揽子支持政策,加速全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厚植中医药强区建设的重要支撑。
(一)中医药特色技术筛查及推广工作。开展全区域中医药调查,收集、筛选有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和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财政局、各镇街中心(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二)师承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传承发扬好优秀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及技术专长,积极创建名中医工作室。到2025年,创建市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个,区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个。
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三)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工作。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学科团队、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配置标准,特别是为设有中医康复科、老年病科、治未病科等医疗机构引进人才,加大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中药师配备力度。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体局。
完成时限:2025年3月。
(四)“筑巢引凤”工作。制定中医药“筑巢引凤”政策,完善院士、国医大师、岐黄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战略合作机制,给予研发资助和更高标准的条件保障。鼓励“晋医回流”,建立长治籍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回流支持机制。实施“高层次人才复制”计划,建立“一传十,十传百”中医药人才储备培养机制。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体局。
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五)“融中汇西”建设工作。开展高层次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项目,鼓励和支持辖区非中医类别医师积极参加中医药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继续教育。面向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组织开展西学中高级人才培养和研修。培训人数达到35人。
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5年3月。
(六)基层人才倍增工作。鼓励各基层医疗机构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进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在基层执业,给予一定奖补措施。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体局。
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七)基层人才能力提升工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能力建设,培育21名中医馆基层中医药临床优秀人才,培育41名“能中会西”的中医阁基层医生。为基层培养10名高素质中医药全科人才。
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5年3月。
(八)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品质,发挥中医“简、便、廉、验”的服务,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着力打造至少8个“星级”中医馆、41个中医阁。
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九)中西医协同示范工作。区人民医院打造1个中西医协同示范科室,研究制定实施“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实施中西医联合查房、联合会诊等临床路径,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3月。
(十)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六进”活动,加强媒体宣传,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增强全社会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主动性,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体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各镇街(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3月。
(十一)完善多元化投入与补偿机制。建立充分体现中医服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复合的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深化区域医疗集团医保改革,优化中医药医保目录管理。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体局。
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压实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投入机制,用好用足示范试点项目中央、省市配套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加强资金风险防控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中医药事业。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公开公示制度,强化对项目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管。研究制定示范试点项目工作评估考核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和对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在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组织开展评估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深入挖掘、总结提炼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宣传示范项目进展与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潞州”经验。
附件:长治市潞州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工作专班
附件
长治市潞州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国亮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任 飞 区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武文瑕 区卫体局局长
徐卫国 区财政局局长
任小宁 区医保局局长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旅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卫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体局局长武文瑕兼任。
二、主要职责
加强潞州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组织领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指导、督促、检查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