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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3-52069 | |
| 发文字号: 潞州政办发〔2023〕34号 | 发文时间: 2023-09-18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3-09-18 |
解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机械化秸秆禁烧及还田工作,提高耕地质量,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全区主要公路沿线(含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侧,飞机场周边各300米)、沿山沿林区域(山区、林区边缘300米范围内)实施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6.4万亩(附件1)。作业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原则上每亩作业费用不超过50元,其中:秸秆还田每亩20元、深耕每亩30元。
二、服务组织遴选及技术要点
(一)服务组织遴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作业资质有效、信誉度高、作业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的农机服务组织为作业对象。针对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块零碎、交通不便、不适于机械化还田,原则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区政府秸秆还田作业要求,自行组织人员、机具完成作业任务,确保上述重点地段秸秆全部还田。
(二)技术要点
1.秸秆还田技术要点:使用80马力以上(含80马力)拖拉机、玉米联合收获机,利用秸秆还田机高速旋转的粉碎刀进行砍切、打击、撕裂、揉搓成碎段和纤维状,使秸秆均匀抛洒到田间,利用作物残茬培肥地力,增加土壤有机质。作业要求玉米秸秆粉碎长度≤8cm,粉碎长度合格率≥90%,残茬高度≤5cm,抛洒均匀无明显漏切。
2.深耕作业技术要点:使用80马力以上(含80马力)拖拉机进行深耕作业,深耕土地深度达到25cm以上,深耕后土地均匀一致、沟底平整、表面地头岸边无明显秸秆。
三、进度安排
2023年9月20日—2023年11月5日
四、实施程序
(一)公开招标确定服务组织。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掌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等因素和综合评估基础上,区农业农村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实施主体,明确作业地点、作业面积、作业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
(二)开展作业服务及检查验收。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机械化还田技术规范按时完成任务,作业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同成员单位和涉及镇、街道(中心)、村要组织专人成立验收组,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验收单》(附件2)。
(三)兑现作业资金。秸秆还田作业采取先干后补,中标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前期作业费用先行垫付,项目实施完毕,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形成《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资金兑付表》(附件3),及时兑付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机械化秸秆还田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长治市潞州区机械化秸秆还田工作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娜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宋 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建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秀荣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付子吟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李素文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莉敏 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宋志斌 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小勇 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党(工)委书记、主任
王韶强 西白兔镇镇长
崔旭华 黄碾镇镇长
李 力 马厂镇镇长
苗晋宏 大辛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莫江勇 堠北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希 老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树明 五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志军 常青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德超 东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花 星 紫金街道办事处主任
裴永丽 太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主任由付子吟兼任。
各镇、街道(中心)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组织巡查队伍,扎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镇、街道(中心)是秸秆还田、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四到位”,确保全面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二)严格监督检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对秸秆还田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重点检查作业项目质量、面积核实技术措施、资金兑现实施程序等,确保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对违规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特别对谎报作业量和骗取、冒领、私分资金等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强化协作配合。生态环境、农业、公安、财政、融媒体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指导、服务等工作,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集中力量搞好重点区域的秸秆还田、深耕;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禁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秸秆禁烧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融媒体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营造高效利用秸秆、全面禁止焚烧的浓厚氛围。
附件:1.
潞州区2023年机械化秸秆还田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