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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41030
发文字号 潞州政办发〔2022〕24号 发文时间 2022-05-30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 2022-05-30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解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有关单位:

《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30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切实做2022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长治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治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长地灾防发〔2022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2全区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

我区地质灾害隐患分布于西白兔镇、黄碾镇、马厂镇、堠北庄街道、五马街道、老顶山街道、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范围,类型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崩塌、滑坡主要发生在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全区采空区域。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册85处。其中崩塌32处、地面塌陷53处2021年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新增滑坡1处(原在册的毛占村崩塌隐患核查为滑坡隐患),受灾害威胁的人员445余人,财产2977.5万元

(二)季节性地质灾害预防重点

根据我区气候变化情况,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可大致分为冰冻期、汛期、汛后期四个防治时段。

冰冻期(12月份):以冻土、结冰为特征,预防重点为与冻土、结冰有关的崩塌灾害。

期(3~5月):以冰雪融化、冻土解冻为特征,预防重点为崩塌、滑坡等灾害。

汛期(69月份):以大雨、暴雨和大暴雨为特征,预防重点为崩塌、滑坡以及局部可能出现泥石流等灾害。

汛后期(10~11月份):以阴雨连绵、滴水入地为特征,预防重点为滑坡、崩塌等灾害。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情况

我区自然地质作用形成的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其与降水量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矿业开采、公路、铁路等各类工程建设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次生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危害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为3~5月冻69月汛期。鉴于降水存在时空分布不均的特点,预计2022年汛期可能会出现阶段性的气象干旱和暴雨洪涝等情况。镇(街道、中心)、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紧围绕汛期气候形势复杂的实际,突出做好强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山洪以及城市内涝等防范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针对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铁路沿线、工矿施工区、工程活动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居民区、旅游区等人口聚集区,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扎实开展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切实提高常防范认识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地质灾害预防重点

)矿山开采预防重点。矿山开采形成的采空区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矿企业要按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因采矿导致人民财产受损的经济赔偿或补偿;对于关闭煤矿企业已形成的地质灾害,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显著位置上设立警示标志,加强监测,采取措施及时治理。

)在建工程预防重点。在建工程施工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落实好“三同时”制度,即在工程施工和建设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并按照“谁引发、谁监管、谁治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因采矿、修路及工程建设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经济赔偿和补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及区域我区大部分交通道路处在山区和丘陵地区,道路两侧易形成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我区重点预防的道路有:

1.长临公路崔漳段、下秦段主要防止煤矿采空区地段的塌陷,以免造成路面损坏。

2.长晋公路下秦段重点预防煤矿采煤造成路基下沉、路面损坏和边坡崩塌。

3.长太公路余庄段重点预防煤矿采动公路保安煤柱,造成路基下沉,路面损坏。

4.霍家沟村南新修公路重点预防两侧黄土崩塌和滑坡对行人与过往车辆造成损伤。

5.长治市西外环余庄段重点预防煤矿路基下沉,路面损坏。

6.七里坡至董村东段主要防止煤矿采空区地段的塌陷,及时对损坏路面进行修复。

7.208国道连接线,主要防范采空区造成路面塌陷、沉降问题。

8.长治市漳泽水库环湖公路潞安集团王庄井田段,重点预防路基下沉、路面损坏,特别是做好水库水源倒灌矿井的预防工作等。

9.对黄土发育区紧邻黄土陡崖的村庄集镇、居民区、学校、工矿企业等人口密集区域要加强监测。

10.太焦高铁沿线重点预防崩塌、滑坡。

11.国家重要电网和通信设施沿线要加强监测。

12.旅游公路沿线及景区内观光路线,重点加强监测。

13.村(镇)所在地要做好沟谷泥石流防范。

14.铁路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铁路线路护坡存在泥石流、山体滑坡、危岩落石、高位崩塌等风险的要重点加强监测,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地质灾害预防重点根据我区地质灾害发生特点,重点防范老顶山街道、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五马街道、西白兔镇、黄碾镇、马厂镇、堠北庄街道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对潞安矿业集团王庄煤矿、漳村煤矿小常煤业、三元煤业和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高河煤矿)采煤诱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周边村民房屋受损要加强监测及监管;尤其对已关闭煤矿形成的地质灾害,明确防治责任主体,加强预防和治理;另外要加强对东部山区、漳泽水库周边湿地地质环境监测。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科学部署防治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压实属地责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旅游发中心是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全面组织领导有关村、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防或减少地质灾害给群众造成的损失。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逐一落实责任,及时发放“两卡一书”,“一把手”深入到灾情、险情大的隐患点督导检查。各镇(街道、中心)在汛期(6月至9月)安排专人,每日汇报、实行零报告的报告方式,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情况。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督查和协调有关单位和个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贯穿全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区直相关部门要强化成员单位监管责任,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要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要加强和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能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强化阵地意识,依法依规做好矿山开采场地、交通干线、水利设施、旅游景区、输油(气)管线、城乡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移民搬迁等各类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夯实防治基础,落实群测群防。一是加大地灾防治资金投入。区、镇(街道、中心)两级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用于地质灾害规划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所必需的交通、通信、物资器材等装备,切实提升灾害应对、处置能力二是全面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各镇(街道、中心)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建设,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全力保持监测人员的稳定和工作积极性,为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配备基本的监测预警设备,加大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群测群防人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三是提升基层防治能力。为严格落实《关于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的实施意见》(晋国土资规20182),签订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协议作为专项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省内地质勘查队伍现有优势和社会力量的补充作用,逐步解决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少、防治能力不强、技术装备差、业务基础薄弱等问题,着重做好各类隐患点汛前、汛中、汛后的技术咨询、调查处置、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通过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三)巩固体系建设,提升防治水平一是科学制定防治方案。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地震气象、水利、应急、交通、住建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提出针对性防治措施,科学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周密部署防治工作。二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自然资源、地震气象、应急、水利、交通、媒体等部门的协作联动,规范预报预警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提高预报预警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和手段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让监测人员及时掌握降雨、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信息,及时向受灾区域、人员进行通报,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快速、准确地传达到,确保临灾时能果断采取措施,成功进行避让。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各镇(街道、中心)和相关部门要建立预案、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测责任制,加强防控,安排专人盯守,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三是落实“六位一体”管理。镇(街道、中心)要对排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六位一体”管理,建立一个户口,对隐患点基本信息登记备案,建立户口式台账制定一个预案,做到一点一预案下发一份告知书,将隐患情况、防范措施、责任单位以告知书形式发给责任单位,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发一份工作明白卡,使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熟悉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发一份避险明白卡,使受威胁群众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开展一次避险演练,让受威胁群众熟悉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险场所。

)紧盯重点环节,加强巡查监测冰雪融期和汛期是全年地质灾害高发期,也是重点防范期。各镇(街道、中心)有关部门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巡查、核查,特别是对高陡边坡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要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密切关注高陡边坡附近建筑物、街区排水系统是否完备,认真仔细查看用水是否直接排入地下和边坡中,对于高陡边坡下部已经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对原有住房必须全部拆除。对于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及时补充完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数据,制定防灾预案和监测方案,明确责任人及监测人,并进行公示。

对已排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要加快推进分类处置工作。对纳入工程治理的隐患点,要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对纳入搬迁避让的隐患点,要制定搬迁方案,加快组织实施;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要明确专人盯守,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各镇(街道、中心)及相关部门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带班员、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区、镇、村三级应急队伍要时刻保持足够人员在岗,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辖区。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巡查、速报、月报、值班、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等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应急队伍和防治专家在高危时段要进驻片区值守。

)加强舆论宣传,推进培训演练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各镇(街道、中心)在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的基础上,要组织力量深入每个隐患点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宣传,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利用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气象日、环境日,组织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播放科普宣传片、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警示,提高受威胁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能力。二是全方位培训防灾减灾人员。分批次组织一线监测员和技术人员开展技能培训,确保监测人员会监测、能预警、守纪律。区级负责组织各镇(街道、中心)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各镇(街道、中心)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各镇(街道、中心)要因地制宜组织人民群众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区开展避险应急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汛前,地质灾害高发、易发的镇(街道、中心)要组1次示范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

)推进治理搬迁,提升综合防治要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相结合,坚持搬迁底线原则,按照搬迁一户减少一户威胁、搬迁一村减少一个隐患点的总思路,想方设法推进搬迁工程,切实把灾情险情重、搬迁意愿最强的受威胁农户优先搬迁避让,切实维护受威胁群众的利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中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早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落实防灾责任。“坚持分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镇(街道、中心)要与村有关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状,及时发放“两卡一书”。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应急管理、教育、文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镇(街道、中心)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投入,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规划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所必需的交通、通信、物资器材等装备,切实提升灾害应对、处置能力。要逐步解决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人员少、防治能力不强、技术装备差、业务基础薄弱等问题,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全面改善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切实增强业务基础能力,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