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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2-32545 | |
| 发文字号: 潞州政办发〔2022〕16号 | 发文时间: 2022-04-23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支持一产高质量发展补贴政策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 2022-04-23 |
解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支持一产高质量发展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有关单位:
《长治市潞州区支持一产高质量发展补贴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潞州区支持一产高质量发展补贴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确定的“十稳十提”、市委提出的十三项“三农”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全区一产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潞州区支持一产高质量发展补贴政策。
一、蔬菜种植
(一)设施蔬菜发展
1.对新建日光温室、食用菌菇房、覆被式全钢架大棚、连栋大棚,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按照棚内面积,每亩补助2万元。
2.对当年新建的全钢架春秋大棚,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按照建筑面积,每亩补助5000元。
3.改造老旧闲置日光温室等设施农业,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按照棚内面积,每亩补助5000元。
(二)“特、优”产业发展
1.对集中连片种植“特、优”蔬菜、马铃薯、中药材(林下种植中药材每千株折合1亩)达50亩以上(含50亩),每亩补助500元。
2.对种植辣椒面积达30亩以上(含30亩),每亩补助500元;对所有种植的辣椒按70元/亩购买保险。
二、果树生产
中低产果园改造:采用果园提质增效集成技术(建设配套节水灌溉工程等),每亩补助500元。
三、保险补贴
1.将优质高粱、大豆等杂粮纳入种植业保险保障范围,给予农户每亩14元的保费补贴。
2.对蔬菜、水果等作物种植保险进行补贴,每亩50元,保费由财政和个人按8:2的比例分担。
四、粮食产业
为全面提升单产水平,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粮食产量,重点支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每亩给予200元的种植补贴。
五、农业品牌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提高涉农企业,合作社对认证工作的积极性,保证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新认证的农业企业(复查换证,扩项)进行补贴。绿色食品认证企业每个品种20000元;有机农产品每个品种30000元。
六、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倍增计划,新成立一个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补助2000元,新成立一个合作联社补助5000元;当年新评国家级示范社补助50000元,省级示范社补助30000元,市级示范社20000元,区级示范社10000元,省级家庭农场30000元,市级家庭农场20000元,区级家庭农场10000元。
七、农产品初深加工
当年新建粮食、青(尖)椒、食用菌、畜禽、药茶等农产品初深加工项目(含冷链物流项目),按其设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八、龙头企业发展
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农业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予以100万元奖补资金,成功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予以30万元奖补资金,成功申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予以10万元奖励资金。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业院校、科研单位深度合作,对当年投入自有资金50万元以上用于合作的农业龙头主体,予以投入资金的20%予以奖补。奖补资金封顶100万元。
本办法自2022年起试行,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