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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潞州政办函〔2021〕38号 | 发文时间: 2021-12-20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长治市潞州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1-12-20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长治市潞州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职责:审定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年度安置计划,协调解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中的疑难重大问题;审定全区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制定和落实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督促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的疑难重大问题;审定全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协调指导随军家属就业创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计划,协调解决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中的疑难重大问题;指导解决退役军人安置中的其他问题。
成员单位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信访局、原城区税务局、原郊区税务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武装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振东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马验习 区委常委、武装部部长
李国亮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书兴 区政府办副主任
崔晓方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申志静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 宙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巧兰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 波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刚 区教育局局长
李四新 区司法局局长
段跃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田 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省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马旭青 区信访局局长
刘海燕 原城区税务局局长
李建军 原郊区税务局局长
牛庆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卫国 区财政局局长
宋世剑 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宋志斌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郝静波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宋 强 区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室主任:崔晓方(兼)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