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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1-21786 | |
发文字号: 潞州政办发〔2021〕15号 | 发文时间: 2021-05-26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日期: 2021-06-15 |
解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开发管理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明确我区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中医药强区战略,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组织制定了《长治市潞州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潞州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21-2030年)
潞州区成立后,中医医疗、保健、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所有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了中医药服务能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果持续巩固,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6〕71号)、长治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长政发〔2017〕61号)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全面振兴我区中医药事业,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方针,充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统领,以建设中医药强区为目标,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水平高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创新水平显著提高;全区居民中医药文化素养大幅提升,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实现我区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将中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全面建成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在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化的中医药科室,深化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创建中医药特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强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2.切实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平台,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提升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水平。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 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运动创伤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大力弘扬中医药在竞技体育中取得的科技进步,并应用到为大众健康服务,建立运动创伤专科。
3.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探索建立完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在非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含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机构)转制为中西医结合医院。
4.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 改革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根据执业技能探索实行分类管理。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关于举办中医诊所实施备案制管理的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5.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
(二)大力发展中医健康服务。
1.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运动健身、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与体育部门共同研制运动处方。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2.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和家庭,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支持中医药机构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现代科技,研发保健食品、用品和器械器材。
3.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康复机构,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立康复师为残疾人、工伤病后等人群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推动各类康复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康复护理等服务。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4.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或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运动处方服务。支持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融合运动健身、运动康复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5.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充分利用中药材资源、自然资源及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材生产企业等资源建设一批氛围浓郁的旅游景区、养生体验中心、观赏基地和街区、景观大道等。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创建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开发中药材,养生,保健等旅游产品。
(三)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
1.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开展中药材的药性理论和名家经典名方研究,打造中医药品牌。全面继承省市名(老)中医学术思想、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规律及方案,丰富中医理论,指导临床实践。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传承应用,形成规范并传承推广。
2.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挖掘。建立和实施中医药保护制度。依托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古籍古今名方名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开展中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与名贵古籍文献,推动中医古籍数字化。
3.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鼓励名老中医开展师带徒活动,建立覆盖区、镇、村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鼓励在医疗机构尤其是各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鼓励从各综合医院中医科或中医诊所、门诊部中选拔优秀的中医师作为继承人开展中医师承活动。充分发挥中医学术流派和名老中医、基层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作用,强化中医药传承,造就新一代名中医。
(四)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
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和中医药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争取研发出中药新品种进行市场化运作,依托地方制药企业,批量生产,推广使用,实现现代中药新技术产业化。加快中医药成果转化。
(五)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
1.加强中药材资源监测与保护利用。开展区域内中药资源普查,建立药用动植物种植库和标本库,完善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制定区域中药材生产规划。完善中药资源、野生中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繁育研究,建立濒危稀缺野生药用动植物培育和养殖基地。
2.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养殖。编制我区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域规划。根据山西道地中药材目录及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标准,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科学引导,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合作社和联合社。
3.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制定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道地药材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可追溯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与生产企业供应商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紧密相连。在推进上党中药材物流交易市场仓储、仓库、恒温库、冷链及电商平台项目建设和山西药茶上党特色文化一条街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建设产地饮片加工、集中仓储物流、药材可追溯等形式的一体化中药材流通体系,引导产销无缝对接,推动中药材流通体系标准化、一体化发展。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利用大数据加强中药材生产信息搜集、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
(六)弘扬中医药文化。
1.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文物设施保护和文化传承。加强中医医疗、康复保健、养老、护理科研等机构文化建设,广泛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行业风尚。
2.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将中医药文化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中医药文化资源,创作一批承载中医药文化的创意产品、文化精品和科普作品,创建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主题公园、文化园区,打造具有潞州区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和企业,形成中医药与文化、商贸、旅游、餐饮等有机融合的新业态。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3.推动中医药对外发展。依托市三甲中医医院,发挥上联下延作用,组建中医医疗联合体,支持区内中医药机构和人员与省内外、市内外相关机构建立广泛联系,开展学术交流、业务合作,共同进行中医药研究与开发。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中医药法治化建设。
开展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法律素质。完善中医药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健全中医药监督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等行为。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应用推广。强化中药炮制、中药鉴定、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以及道地中药材的质量管理。
(二)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
落实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政策。增设中医药特色服务项目,合理确定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诊疗技术的劳务价值。按照医务人员职称,合理确定中医诊查费,并向名老中医倾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优化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设施的空间布局,扩大用地供给。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中医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培养,推出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加强全科医生人才、基层中医药人才、中西医结合等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四)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基础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对患者处方真实有效性的网络核查机制,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通。完善中医药信息统计制度建设,建立中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体系。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考核。
1.建立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研究提出中医药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强大合力。
2.区政府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体、财政、发改、人社、编办、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医保、文旅、教育、科技、市场监管、工信、统计等单位为成员的中医药发展领导机构,强化组织协调,扎实推进中医药各项工作。
3.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跟踪调度,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对执行不力、进度迟缓、敷衍塞责等慢作为、不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确保中医药改革发展政策全面落实。
(二)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
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综合运用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