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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0-2919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0-08-24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 | 主题词: 部门决算 |
标题: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日期: 2020-08-24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区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检查辖区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检查、监督、审核和管理工作。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对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实行准入管理,严格逐级审批程序,规范执业行为。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承担管理中医药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十四)研究拟定全区体育工作的发展计划和规章制度;负责体育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全区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竞技活动开展;组织各级体育比赛活动;负责制定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和体育合作的交流。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因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城郊两区合并为潞州区,原城区卫生和生育局、原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郊区少体校、原城区少体校新组建成立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为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单位内设22个科室,分别办公室、党办、人事科、审批科、信访综治办、卫生应急与安全科、医政科、医改办、基层卫生科、中医科、妇幼保健与计生基层指导科、疾病预防与控制科、宣传教育与家庭发展科、流动人口计生科、计划生育协会、综合监督科、职业病防治科、信息科、体育科、老龄办、规划科、财务科。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部门决算报表构成单位有: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非独立核算的全额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区防疫保健站、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区计划生育协会、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区少体校。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度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当年收入计102128764.8元,较2018年度收合计60456119元增长41672645.8元,增幅比例68.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754873.2元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9175416元增长41579457.2元,增长70.26%,主要是因为区划调整、机构改革,原郊区卫生计生局、原城区卫生计生局、原郊区业余少体校、原城区少体校(非独立核算单位)组建成立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服务人口增加,原有的卫生计生项目资金额度增加,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人均增长5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增长、中央补助公立医院改革项目、城乡孕产妇产前筛查诊断项目等;年度内还增加了项目,如体育场地专项统计调查项目、办公楼墙面粉刷、小集体维稳经费、西白兔卫生院维修项目等,原郊区卫计局2018年未执行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在2019年度支付;其他收入1373891.6元,较2018年1215703元增长158188.6元,增长13.01%,主要是因为工会经费较上年增长,区总工会拨来职工文体活动专项经费28892元,收到中国计生协拨付暖心家园专项经费100000元。
2019年度区卫生计生局本年支出合计100476975.5元较2018年卫生和计生局支出合计52514757.86元增加47962217.64元,增长91.33%,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0172362.91元较2018年7747738.8元增长2424624.11元,增长31.29%,主要因为2019年度内人员工资调整,人员调入,由于社保缴费方式改变,养老、医保单位集体部分由单位核算缴纳;公用经费719169.5元较2018年卫生和计生局支出合计1897966.9元减少1178797.4元,降低62.11%,年度内不再承担原由我单位支付的办公楼水电维修费1200000元;项目支出89585443.09元较2018年42869052.16元增加46716390.93元,增长108.97%,主要是因为区划调整、机构改革,服务人口增加,原有的卫生计生项目资金额度增加,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人均增长5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增长、中央补助公立医院改革项目、城乡孕产妇产前筛查诊断项目等,年度内增加的项目,如体育场地专项统计调查项目、办公楼墙面粉刷、小集体维稳经费、西白兔卫生院维修项目、原郊区卫计局2018年未执行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在2019年度支付。
2019年年末结余18309518.2元较2018年年末结余18089120.38元增加220397.82,增长1.22%,增幅比例不大。
2019年度独立编制机构数6个,较2018年9个,减少3个,原因是区划调整,机构合并;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85人,较2018年84人增加1人,增长1.19%,主要是因为年度内在职人员调出,人员退休,增加了计生小集体退休人员;2019年年末其他人员13人,较2018年增加13人,增长100%,主要原因为计生小集体在职人员填报。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19169.5元,较去年1844122.4元减少1124952.9元,减幅61%,主要原因为年度内不再承担原由我单位支付的办公楼水电维修费1200000元。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1926238.9元,分别为货物采购238880元,主要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家具、宣传实物等;印刷制作服务采购1687358.9元,主要印刷《母子健康手册》、《居民健康档案》、《健康生活手册》及业务用表格等,制作了健康中国行系列宣传用具等。
四、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末资产总额30798375.59元,较2018年末30624187.53元增长174188.06元,增长0.56%,增幅比例不大;其中固定资产原值14466206.3元较去年14234426.3增长231780元,增加1.63%,年度内购入办公设备231780元。2019年度负债2320249.84元较2018年3485056.29元减少1164806.45元,下降33.42%,主要是原郊区卫计局“其他应付款-应付家庭医生签约资金”2230000元拨付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款增加了845545.04元,从财政借入医疗卫生救助款200000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40268.48元。2019年年末流动资产原值4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五、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按照区财政工作安排,对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中央补助地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城乡怀孕妇女产前筛查与诊断经费共五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2019年度五项工作按计划和进度全部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偿已拨付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度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全部发放至奖励群众手中,公立医改资金据付到原郊区人民医院及原城区人民医院,参与城乡怀孕妇女产前筛查与诊断项目的医疗机构结清费用。绩效评价项目申报、单位自评工作全部完成,自评结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及城乡怀孕妇女产前筛查与诊断均为“优秀”,中央补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良好”。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0,较去年增加0元,与去年相比较无变化
2、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因公出国出境人数为0,组数为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2019年我单位公务车持有量为0。
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2019年度公务接待次数0,公务接待费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9年度我单位部门决算中涉及到的专用名词解释: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即计划生育“4+2”奖励,“2”指国家两项,即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指年满60周岁身边只有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群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分领证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扶助对象。“4”即省四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父母、农村双女绝育户家庭、主动退二孩指标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等13类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要求,目前在我区全面推行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根据山西省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目前我区15家政府办、9家非政府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153个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