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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0-2902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0-08-24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 | 主题词: 部门决算 |
标题: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西街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日期: 2020-08-24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各社区、村(菜场)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负责各社区、村(菜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各社区、村(菜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三)按照职责范围,负责各社区、村(菜场)辖区内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市容、绿化、环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四)发展各社区、村(菜场)经济,管理各社区、村(菜场)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五)负责各社区、村(菜场)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登记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普及、宣传,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七)负责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八)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西街街道办事处为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由街道办事处和下属两个不独立核算的单位(西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西街街道民政工作服务中心)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度西街街道本年收入合计13399469.66元,较2018年度减少5777198元,减幅比例3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99469.66元,较上年增长1223900元,增幅10%,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2019年度西街街道本年支出合计13440359.66元,较2018年度减少10791049元,减幅比例44.5%。其中: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4651073元,较上年增长338786元,主要因为社区干部工资提高。公用经费2420000元,较上年增加12%,项目支出6420769元,减幅为10%,主要是因为煤改气项目资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款、文明创建经费、一窗式建设资金和社会治理现场会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3317600元,比去年增加1527117元,增幅比例85.29%,原因办公维修维护增加。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末资产总额7518055.22元,较2018年末8163172.54元减少645117.32元,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报损。其中固定资产1424092元较去年减少3297856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社区更换办公场所增加大量固定资产,今年无需增加。
五、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街道2019年50万元以上项目共2个,分别为煤改气工程项目和“三基建设”项目。这两个项目都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评价等次均为“优秀”。
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考核,“三基建设”项目自评分数为93.34分;“以气代煤”居民燃气补贴项目自评分数为93.03分。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15000,较去年无变化。
2、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因公出国出境人数为0,组数为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为1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5000元,2019年我单位公务车持有量为1。
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2019年度公务接待次数0,公务接待费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