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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3-11-09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机构信息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3-11-09 |
机构名称:长治市潞州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办公电话:0355--2239735
邮政编码:046000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州区福中巷1号
电子邮箱:czsnjlzq@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全面落实和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和履行;引导新形势下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适当规模经营工作,依法搞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的调查调解与仲裁。
(二)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指导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工作;开展涉农部门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的专项治理;做好农民负担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维稳工作。
(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指导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账立制,搞好财务核算和业务培训;负责区域公用品牌示范推广工作。
(四)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加强对镇、街道(中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和工作督促;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并指导化解旧债务,防止新债务的发生;指导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效益的实现;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化解,指导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监测;承担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度,指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
(五)负责农经年报统计工作。
(六)指导镇、街道(中心)农经站的业务开展。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