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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3-11-09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机构信息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3-11-09

长治市潞州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机构信息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机构名称:长治市潞州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办公电话:0355--2239735

邮政编码:046000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州区福中巷1号

电子邮箱:czsnjlzq@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全面落实和完善农村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和履行;引导新形势下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适当规模经营工作,依法搞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的调查调解与仲裁。

(二)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指导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工作;开展涉农部门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的专项治理;做好农民负担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维稳工作。

(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指导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账立制,搞好财务核算和业务培训;负责区域公用品牌示范推广工作。

(四)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加强对镇、街道(中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和工作督促;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并指导化解旧债务,防止新债务的发生;指导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效益的实现;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化解,指导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监测;承担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度,指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

(五)负责农经年报统计工作。

(六)指导镇、街道(中心)农经站的业务开展。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