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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3-5258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04-10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机构信息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4-10 |
机构名称:长治市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办公电话:0355-2239518
投诉电话:0355-2239518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0355-2239577
办公地址:潞州区漳泽工业园区海森路
电子邮箱:czcqjkbgs@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参与拟定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三)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落实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环境危害因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有关疾病预防控制的规划、方案和措施。
(四)参与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有关健康污染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五)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发放和配送,为预防接种提供技术支持。
(六)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疫情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配合做好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
(七)承担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等卫生学监测;承担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预防控制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九)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疾控项目管理与基层工作指导。
(十)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预防性治疗、卫生检验检测、卫生学评价、消毒与杀虫、临床检验、疫苗临床试验、中医疾病预防控制等服务。
(十一)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任务,依法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妇幼健康、中医药服务、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
(十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负责行政区域内国家、省级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的执行、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
(十三)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十四)负责受理、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卫生健康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
(十五)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