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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11854
发文字号 潞州自然资发〔2023〕22号 发文时间 2023-01-07
发文机关 潞州区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3-02-22

长治市潞州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法治思想及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强化自然资源管理,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申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我区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股(室、所)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承诺履行职责,签订了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承诺书,同时严格要求各股(室、所)和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保证依法行政和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制定了《2022年法制重点工作和年度计划》,明确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年度目标任务,并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从完善制度、制约权力、强化监督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对涉及面广或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以及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咨询专家意见或组织专家论证;重大决策事项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报局务会讨论决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三)规范行政行为,预防和化解行政诉讼风险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行政处罚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程序到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文书规范等要求。同时,完善了我区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程序,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全年共应诉涉地案件7宗,4宗已终结,3宗正在走法律程序;作出行政复议答复4件;按照法律规定,对14件信息申请予以回复;协助郑州二七法院,对被执行人华宇广泰建工集团与我局经济往来情况进行协查。

(四)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

要求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经局政策法规股和法律顾问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促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化。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

(一)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增强精准普法渗透力

积极推动执法与普法工作相融合,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行答疑解惑,以办事指南、执法文书等形式将相关的办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理解相关政策法规,把普法工作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实现实时普法、精准普法。

(二)畅通咨询投诉建议途径

在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的同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群众反映的问题为载体,将处理问题的过程转化为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的过程。

(三)抓住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6·25”全国土地日,组织50余名干部职工在相关宣传点开展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同时深入到各基层所管辖范围进行点对点宣传,切实增进了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和国情国策的了解,营造了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提升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为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水平,防止违法或不正当行政执法行为发生,局领导经常性在局工作群推送执法知识,要求工作人员随时随地学习;为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知识集中培训活动,由业务骨干轮流宣讲,通过典型案例及工作中的切身体验对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对法律法规的认知,规范了履职尽责行为。并通过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开展2022年度学法用法知识考试,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存在问题

我局尽管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 落实“三项制度”缓慢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进度缓慢,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行政行为审查把关不严等,重大决策制度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落实。

(二) 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缺少创新

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入,普法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由于存在惯性思维,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普法活动开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三) 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用结合不够

少数基层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法制观念、依法行政观念不强,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部分工作人员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意识淡薄。

(四) 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认真、不细致等现象。执法队伍人员、设备和技术短板依然存在,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能。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紧扣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总体部署和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为保障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

(一)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

紧紧围绕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自然资源法律秩序。

(二)全面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

一是持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及时落实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坚持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三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我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工作,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胜诉率,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改善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

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根据自然资源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为载体,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