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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37939
发文字号 潞州自然资发〔2023〕94号 发文时间 2023-06-28
发文机关 潞州区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 2023-07-25

长治市潞州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2023年上半年,潞州区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局重点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保护资源、尽心尽力保障发展、全心全意维护群众权益,围绕推进潞州区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各项工作。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筑牢粮食安全屏障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至全区各镇、街(中心)、村,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树立全区永久基本农田标识牌91个,确保我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不损毁、不破坏。

(二)狠抓项目报批,提升用地保障能力

12023年上半年经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3个批次,批准面积223.7亩,涉及东南外环改扩建项目(太行东街至安泽街段)、长治市公安局“三中心”项目、长治市应急救援基地补征地块、潞阳门路项目、滨湖片区上韩安置区项目等5个项目。上报省厅审查2个批次建设用地,上报面积245.31亩,涉及西南关城改项目、小神城改项目和梁家庄城改项目。正在开展威远门路南延项目、东南外环改扩建项目(太行东街至光明路段)等45个项目报批组卷工作,拟报面积约4720亩。

2、完成关村城改项目、东南外环改扩建项目(太行东街至安泽街段)、长治市公安局“三中心”项目、长治市应急救援基地补征地块、潞阳门路项目、滨湖片区上韩安置区项目等6个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并上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土地供应工作,征收面积296.89亩。

3、完成长治市潞州区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突出规划引领,国土空间持续优化

1、开展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潞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420日通过专家评审,并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多轮修改和完善,现已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审批。

2开展镇街级总体规划和2023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在按照程序进行评审、招标工作。

3、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承诺情况。截至目前已报请区政府承诺将潞州区2023年第一批次、潞州区2023年第二批次、长治高新区2023年第一批次、长治高新区2023年第二批次共4个批次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报批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四)加强生态修复治理,筑牢城市生态基底

1、完成长治市潞州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工作。20232月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验收,完成修复图斑47个,面积117.0718公顷。

2、积极推进长治市潞州区老顶山山体修复项目(庄里村东)。总占地面积74230.51㎡,其中,山体生态修复治理面积为51400,公园面积20130.51。该项目工程设计已编制完成,正在进行论证修改。

(五)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

1、加大动态巡查和案件查处力度,2023年上半年共立案并下达处罚决定书16起,收缴罚款81.9元,移送公安机关和区纪委各1宗。

2、开展国家土地卫片监督检查工作,前半年共计下发各类疑似图斑716个,面积1442.34亩,其中涉及开发区13个,面积94亩;目前1-5月份已月清,6月份卫片正在外业核查和内业判定。

3、开展例行督察整改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反馈我区存在210个方面78个问题,整改到位64整改率为82.05%。其中例行督察历年土地督查反馈问题55个,整改到位41个,整改率为74.55%;省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3个,整改到位23个,整改率100%

4、开展大棚房“回头看”,按整治标准,逐个进行检查,原有217个问题整治到位,未有新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又新排查各类设施农业项目783个,面积6331.405亩,未发现有“大棚房”问题。

5、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下发《长治市潞州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近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集中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严厉打击整治露天非法盗采石料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储煤场、储货场、尾矿库、私挖滥采易发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区工业废弃物乱堆乱占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建立用地台账,逐步引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建立批而未供土地台账,加快征收进度并上报市局供应,按照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要求,开展供后监管工作,2宗临时用地进行了土地复垦验收;对2宗未按约定完成土地复垦工作的单位进行了督促;完成我区园林草分等定级工作。

(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编制完成《潞州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各镇街(中心)与相关村委会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完善区、镇街(中心)、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按时发放“两卡一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识(牌)进行更新。

2建立了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坚持群测群防和专业调查相结合,会同技术支撑单位专家力量,对全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项排查。正在对老顶山旅游开发中心滴谷寺村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

3、正在开展恢复治理的有3家企业,治理面积1032.37亩,正在编制设计方案的有3家企业,设计面积1999.44亩,其他区域待过沉稳期后启动恢复治理。

(八)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有效加强矿政管理

1组织我区6座煤炭企业于3月底前完成了2022年度储量年报编制工作,对储量基础数据进行了修改及调整完善。

2完成了2022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直报管理分析系统网络统计上报工作。

3、督促6座矿山企业完成了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

4对建设项目用地与地质遗迹重叠情况进行核查,对照《山西省重要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名录》出具核查说明18份。

(九)夯实基础业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1、完成26测量标志进行维护,对潞州区范围内新华书店、汽车客运站、文化市场等地图市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深入辖区大型企业、车站、地图市场经营商户进行宣传。

2完成2022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根据国家下发图斑、自主提取图斑、耕地整改图斑等组织调查单位进行数据建库并上报省规划院检查,根据规划院检查意见对数据库进行修改完善。

3、报请区政府印发了《长治市潞州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实施方案》。

4、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工作,目前已完成辖区内126个村、83个社区、4个菜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的初步核查工作,收集整理存在问题150余条,现正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外业复核。

5、完成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行政复议答复1出庭应诉5件;办结省市区转办及群众反映信访案件25件,接待群众来访56人次。

二、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1强化学习。通过集中学、自学等途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等。

2、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每月定期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历年来党建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3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的廉政工作机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分解落实。

4、加强建设清廉自然资源,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党组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做到在工作上“对标一流”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开展廉洁过节谈话提醒活动。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了股所风险点,进一步形成了以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开展、管人管事。

三、202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耕地保护工作

1、完成编制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在充分考虑我区范围内补充耕地能力的前提下,统筹确定具体项目清单、需求规模、具体位置、时序安排等,明确本年度拟实施整治复垦耕地的规模、区位和数量。

2、完善耕地保护措施。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耕地保护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临时用地、宅基地和设施农用地的管理力度。

3、规范矿政管理。加强基础业务工作,加强持证矿山企业日常监督工作。将各矿山企业井下采掘情况及时跟踪掌握开采进度,确保矿山企业合法、有序、规范开采,实现矿产资源的科学化、制度化监管。配合省、市完成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专项抽查工作。按照图件、数据、实地相统一的要求和完善资料,规范有序、效能统一的业务流程,完成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工作。

4、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指导相关镇(街道)编制潞州区镇街级国土空间规划,积极推进重点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相关规划成果并上报。

(二)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1、加快推进项目用地征收报批工作进度。完成漳泽湖东岸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项目、东南外环改扩建项目太行东街至光明路段项目、威远门路南延项目、高新大道、滨湖文旅活动中心项目以及浊漳河上游南源北寨人工湿地项目、西南关学校项目、金湛学校项目等重点项目用地的报批和征收工作。开展对列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工业、商业和住宅等收益类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工作。

2、继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的征收工作。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批而未供消化处置任务,编制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多渠道、多途径盘活低效用地

3、加强供后监管。建立健全土地供应供后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土地供后监管工作专业化、常态化。对已办理的临时用地进行监管,督促项目方按时完成土地复垦工作。

(三)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推进长治市潞州区老顶山山体修复项目(庄里村东)实施。开展老顶山周边可视范围内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完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后的工作。

2、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好隐患排查强化处置。确保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防到位,加大对隐患点以外因采煤塌陷、人为损坏造成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加强汛期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对在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指导相关镇、街道(中心)及时撤离避险,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点存在问题的,及时向责任单位下达处置意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和地质灾害避险演练。督促矿山企业加快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四)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1、切实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及时对下发图斑开展内外业核查,对图斑进行逐一判定,并通过举证程序系统现场举证,做好疑似违法用地核查摸底工作。

2、严查违法占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现象,重点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3、对巡视检查和例行督查发现问题加强整改。逐宗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全力开展整改工作。

(五)切实夯实法治信访工作

1、依法做好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管理,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落实首问负责制、首访负责制,定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分门别类、责任到人、确保销号清零。
    2、积极组织法制宣传。健全培训制度,适时举办学法讲座,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扎实做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活动。与乡镇、村、企业面对面交流和解读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及守法的自觉性。

3、规范测绘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点的日常巡查和维护以及测绘法宣传工作;

(六)抓班子、带队伍,持续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党的建设,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继续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教育,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2、加强反腐倡廉,规范管理。强化对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3、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牢筑思想道德防线。

4、积极探索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我局在开展行风建设中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纠正办事效率低下、办事拖拉等行为,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变成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不断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