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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7976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2-12-07 |
发文机关: 潞州区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 2022-12-09 |
根据潞州办函〔2022〕9号通知要求,现就我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筑牢粮食安全屏障
根据全国“三区三线”最新划定,我区耕地面积16.1048万亩,稳定耕地面积15.1万亩,耕地保有量面积14.9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22万亩。2022年,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我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无减少、无损毁、无破坏。
(二)狠抓项目报批,提升用地保障能力
经省政府批准3个批次建设用地,批准面积1140亩;完成新增建设用地191.52亩的组卷上报;完成集镇村建设用地12.16亩的批复;完成历史两个批次调整用地的组卷上报;完成长丰片区等19个项目的土地征收,面积2951.57亩;完成长治市公安局“三中心”等四个项目的征收报批前期工作;编制了长治市2022年度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潞州区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三)突出规划引领,国土空间持续优化
配合市局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报自然资源部通过审核,并于9月底正式启用。
(四)加强生态修复治理,筑牢城市生态基底
完成潞州区111.17公顷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历史遗留矿山1832个图斑的核查工作;对辖区内6座生产煤矿欠缴存的78898031.51元土地复垦费进行了清缴。
(五)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
1、加大动态巡查和案件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立案27宗,其中22宗下达了处罚决定书,5宗完成了前期调查并移交市局和高新区的相关工作。
2、落实土地卫片监督检查。一是开展2021年度卫片整改。2021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疑似图斑692个(拆分后771个),通过整改到位和扣减省重点项目,新增违法占用耕地70.8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7.22%。二是推进2022年度卫片执法。截至11份,2022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疑似图斑260个(拆分后168个),正在开展核查举证工作。
3、例行督察整改情况。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66个,整改到位50个,整改率75%;矿产例行督察反馈问题15个,整改到位13个,整改率87%;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2个,整改到位16个,整改率73%;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疑似问题69个,存在“非粮化”问题13个。
4、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逐一排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地诈骗行为。
5、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查处工作,确认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9宗,整改8宗,整改到位率88.89%。
6、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整治露天非法盗采石料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建立用地台账,逐步引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建立批而未供土地台账,加快征收进度并上报市局供应,同时对下一年度拟供应土地进行梳理;按照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要求,开展土地供后监管工作,完成了已供应2宗地的界址点补录工作;建立临时用地台账,对2宗临时用地进行了土地复垦验收,对已复垦完毕的1宗历史遗留临时用地退还了复垦保证金。
(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完善区、镇(街道、中心)、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识(牌)进行了更新;在冻融期对地质灾害隐患逐一进行了排查,对巡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组织专家进行了会商研判;加强汛期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核查,对人员密集区、切坡建房、高陡边坡、山间沟谷等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并对潜在受威胁的居民进行了撤离避险;对老顶山旅游开发中心滴谷寺村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治理。
(八)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有效加强矿政管理
完成了2021年度储量年报编制工作,对储量基础数据进行了修改及调整完善;完成了2021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直报管理分析系统网络统计上报;督促6座矿山企业完成了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严格执行日常图纸交换制度,要求煤炭矿山企业每月进行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交换,将井下采掘情况及时跟踪上图,并上报图文资料,掌握每月的开采进度。对井下开采情况进行实测,现场检查促进企业合理开采资源,防止出现超层越界、弃采等违法行为的出现;对建设项目用地地质遗迹进行重叠核查,对照《山西省重要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名录》出具核查说明23份。
(九)夯实基础业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服务企业,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登记资料初审;出庭应诉涉地案件7宗,4宗已终结,3宗正在走法律程序;完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件,答复行政复议4件;完成潞州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受理信访案件74宗,接受纪委交办案件15宗,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接待群众来访100余人(次),将基层涉地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巡查辖区内测量标志点,对受到自然损坏的26处标志点进行维修;开展了2022年地理信息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十)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抓学习、强宗旨、提素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基层、练精兵、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的廉政工作机制;加强清廉自然资源机关建设,党组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做到在工作上“对标一流”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开展廉洁过节谈话提醒活动;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了股所风险点,进一步形成了以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开展、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
二、存在问题
1、局党组对全局性重要事项超前谋划不够,坚持创新发展的力度不够,还存在按部就班的现象。二是内部管理不够到位,在今年纪检委查岗时,暴露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短板。
2、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水平亟待提高。
3、作风转变还需要持续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不实、状态不佳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耕地保护
1、做好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深入推进国土调查监测工作数字化转型,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2、开展耕地卫片下发图斑调查。对镇(街道、中心)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图斑现场拍照、逐个研判、责令整改。
3、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耕保责任,组织编制耕保责任书,将上级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至各镇(街道、中心),签订2023年耕地目标责任书。
4、组织编制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在充分考虑我区范围内补充耕地能力的前提下,统筹确定具体项目清单、需求规模、具体位置、时序安排等,明确本年度拟实施整治复垦耕地的规模、区位和数量。
5、在全区七个镇(街道、中心)104个行政村核实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建立台账,设立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
6、完成2023年度全区范围内16.1048万亩耕地的质量等别更新。
7、牵头组织指导相关镇(街道)编制潞州区镇街级国土空间规划,同时指导相关镇(街道)编制13个重点村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相关规划成果并上报。
(二)提早谋划,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1、保障用地需求。重点开展漳泽湖东岸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东南外环改(扩)建、太行东街至光明路段、威远门路南延、环湖景观道路及附属设施、滨湖文旅活动中心及浊漳河上游南源北寨人工湿地、西南关学校、金湛学校等重点项目用地的报批和征收工作。
2、保障国土收益。开展对列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工业、商业和住宅等收益类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工作,确保国土收益任务按时完成。
3、节约集约用地。继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的征收工作,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
(三)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1、结合“清化收”、“农村三资领域贪腐”专项行动,化积案、抓整改、减存量、遏新增,多渠道推进查处后执行到位工作。
2、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用地户的合法用地意识,做好供后监管。
3、切实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2022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及时对下发图斑开展内外业核查,对图斑进行逐一判定,并通过举证程序系统现场举证,做好疑似违法用地核查摸底工作。
4、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现象,重点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5、对卫片执法违法问题和例行督查发现问题,逐宗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全力开展整改工作。
6、对确定拆除复耕整改的违法用地,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联合执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拆除到位复耕到位。
7、紧盯土地报批,尽快完善用地审批,完善补充相关资料,力争尽快取得用地批文,补办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四)全面开展确权登记和地籍管理工作
1、在全区126个村、83个社区、4个菜场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工作。建立集图形、属性及登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2023年底拟完成总量的30%(约1.8万宗)。
2、形成集全区约3200宗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形信息、属性信息、登记发证信息于一体的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并于2023年11月底上报省厅,根据省级检查意见及时对数据库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3、做好自然资源管理中规划、征地、复垦开发整理、卫片执法检查等相关业务中涉及土地权属、用途、面积、地类等相关信息的审查核定等相关服务工作。
(五)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1.开展老顶山街道庄里村三处废弃石料场山体修复工作。
2.根据自然资源部对我区遗留矿山核查确认结果,全区需政府治理的遗留矿山图斑共35个,选取3-5个高铁沿线可视范围内图斑进行修复。
3.督促全区范围内的6座煤矿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4.编制《潞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包含国土综合整治规划)。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确保全区8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防到位,加大对隐患点以外因采煤塌陷、人为损坏造成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
2、督促三元煤业对1718亩因采煤造成浊漳南源东侧采煤沉陷区进行生态修复治理,要求2023年12底完工;督促三元煤业对1312、1310工作面624.64亩采煤沉陷区进行恢复治理;督促王庄煤矿对黄碾镇贡村142.35亩采煤沉陷区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3、督促区域内6座矿山企业按照基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足额提取矿山地质环境基金,用于对因采煤造成的矿山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4、拟对老顶山街道山门村一处和黄碾镇黄北村一处地质灾害崩塌隐患点进行修复治理。
(七)抓班子、带队伍,搞好三基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机关班子和干部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部门的管理。积极探索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办事效率低下、办事拖拉等行为,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变成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不断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