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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27419 | |
| 发文字号: 潞州建发〔2025〕44号 | 发文时间: 2025-10-17 |
| 发文机关: 区住建局 | 主题词: |
| 标题: 关于成立城市更新办公室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5-10-28 |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整合局内工作力量,聚焦城市更新核心任务,高效推进我区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城市更新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局城市更新办公室设在局村镇科,作为局机关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工作的专门机构,人员从局机关相关科室抽调组成。具体如下:
主 任:杨成杰
副主任:黄永胜 王 晖 乔培东
成 员:孙 莉 暴 东 王 璨 李 娟 董亚婷
李 婧 冯 雨 刘 晶 李潇叶 杨一鸣
李静虹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城市更新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拟定城市更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城市更新的有关规定、办法和配套文件。
2.负责协助城市更新项目的策划、论证、组织实施;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活力街区、城市主干道等城市更新项目的改造;统筹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实施项目建设;指导城市既有建筑更新改造。
3.负责区政府认定的城市更新范围内各类城市更新改造方案的评估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审核、备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统筹全区城市更新项目资金的管理。
5.负责监督项目建设各方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6.统筹协调全区城市更新拆迁安置工作。
7.完成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科室调整
原停车办、园林办两个科室相关职能全部并入城市更新办公室,不再保留科室设置。
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主动配合支持,按要求抽调人员、落实任务,确保局机关城市更新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为我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通知
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