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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0-2821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0-03-20 |
发文机关: 区住建局 | 主题词: 机构 信息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信息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0-04-02 |
机构名称: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电话:0355-2081445
投诉电话:0355-2081445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0355-2081445
办公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北外环关杜庄村北
电子邮箱:czsjqzjj@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建筑工程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改革和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承担全区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工作。拟定全区住房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保障房建设工作,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国家的责任。
(三)承担全区规范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职责。研究提出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
(四)承担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工作。负责全区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制品检测鉴定和新材料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区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五)承担全区城市建设的责任。负责管理全区建设档案工作;配合市住建局抓好我区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
(六)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组织或参与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七)贯彻执行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区人防建设的有关规章和措施。组织制定全区中、长期人防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防办审批后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审核区总体规划中落实国家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点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损害人防工程处罚;新建、扩建民用建筑不按国家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处罚;新建、扩建民用建筑不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处罚;未按规定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处罚。负责制定区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战时协调建立区人防指挥机构,完善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计划;配合有关部门传递和发放防空袭警报信号、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口、战备物资的疏散和掩蔽;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消除空袭后果。
(八)负责对全区机动车辆停车场和自行车存车点实行统一规划、规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