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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6094 | |
发文字号: 潞州建发〔2025〕5号 | 发文时间: 2025-03-12 |
发文机关: 区住建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5-03-12 |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中共长治市潞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全面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的通知》要求,我局依法行政及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法治办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全区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强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工作情况
加强市场监管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全年抽查计划,明确工作步骤、职责分工、抽查事项、工作流程等,全年进行抽查工作共6次。为确保本辖区住建领域2024年能达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覆盖,我局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燃气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燃气企业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工作情况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为了加强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我局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基础,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查,全年未发生一起违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的事项。二是按照统一要求及时组织清理了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从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方面、是否违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方面以及是否违背“放管服”相关规定方面全方位进行清理,同时做好废止、修改等工作,将清理结果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对外公布。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了《长治市潞州区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主要用于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控制,因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决策部分或全部不能实施时,决策执行科室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二是在我局制定的《长治市潞州区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已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等,规范了决策流程。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通过我局法治科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才能实施,集体讨论内容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我局聘请了长期法律顾问,采取参加决策论证会,对各类协议文本、重要文件、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审查、咨询意见以及代理行政诉讼等多种形式参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目前,我局重要协议、重大决策、复杂信访事项处理等均咨询和采纳法律顾问意见。二是制定了《长治市潞州区住建局法律顾问制度》,并建立《长治市潞州区住建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事项工作机制》,保障法律顾问有效参与我局重大决策事项调研、讨论、发表法律意见等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以程序合法、案卷规范为要件,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检查、评比工作,向责任科室单位送达评查意见表。二是我局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均在省厅和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进行公示,平台信息均对外开放,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我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中,采用热线、网络、信箱等方式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并细化受理、处理、回复等工作程序;在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中建立了相关情况通报制度,为及时查处纠正行政违法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
结合我局现有权力事项情况及时编制了新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注重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及时性,群众可在网站上便捷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相关科室单位及时以规范的格式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经反复调查研究,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二是2024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11件。每月坚持按时报送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败诉、履行判决等情况。三是坚持主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及时提交证据、依据等材料,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和审查,及时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四是坚持主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及时规范提交证据、依据等材料。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建筑法》《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燃气企业安全、防震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邀请法律顾问运用生动的实例,专题培训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分管负责人也积极履行职责,全年未发生因违法行政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或有不良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社会各方对本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均为满意。二是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均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于每年年底及时向上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一是及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在局务会上传达学习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落实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积极探索在本部门实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并于12月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单位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打分排名,同时将考核结果进行全局通报,鼓励先进、惩戒落后。
3.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建设
一是我局法治科具体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普法及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局法治科工作人员配备,目前科室在编在岗工作人员3名,人员、设施等配备完全满足所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二是我局持续加大法治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为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供保障,近年来法治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均在部门内部及时进行了交流使用。
二、社会治理
(一)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及时开展督查巡查,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综治工作涉及事项多,牵扯面大,影响程度深,事关全局。我局年初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并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年中组织综治工作专项检查巡查,督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肯定好的做法,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年尾,认真进行总结,梳理一年来综治工作经验做法,吸取问题教训,避免事故案件发生,为来年开展综治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及时排查化解涉及本部门的矛盾纠纷,确保单位和谐发展。
一是我局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制定了可行性、操作性较强的《长治市潞州区住建局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调解范围,规范了调解程序,强化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对维稳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主动带队多次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滚动排查的基础上,建立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落实专人跟踪化解,将信访维稳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科室单位和人员。
(三)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化解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事项,有效维护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为更好推动落实我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按时梳理了《长治市潞州区住建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报送信访局。二是为使我局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局积极落实相关工作,目前已向各科室印发了《长治市潞州区住建局依法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细则(试行)》及《长治市潞州区住建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流程图(试行)》。三是我局坚持做好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受理、分解、送达、录入等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生因受理、回复不及时等引发新的矛盾纠纷问题。
三、普法学法
一是充分利用电子屏、网站等大力宣传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及时更新普法信息,营造宣传氛围。在局大厅设置宣传栏,宣传依法行政及建设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二是以提高干部法律素质为重点,加强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建设本系统干部学习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管理。
1.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宣传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普法责任,根据《长治市潞州区住建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的安排,我局开展了各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普法宣传点,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免费发放知识宣传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计500余册,同时制作了宣传栏,以此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用多种法定救济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达到“知法、学法、守法、敬法”的目的。
2. 开展各种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4月15日,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十周年”,旨在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通过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进行了集中宣传。二是开展了“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今年是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水平。三是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今年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强调了在紧急情况下保持生命通道畅通的重要性,并提升了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四是开展了“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今年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我局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按照该计划组织我局干部职工进行各层次集中学习。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以及党内法规。二是举办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讲座共三次,分别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反有组织犯罪法讲座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精神。
四、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
为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善执法条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任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事业发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发挥了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五、2025年工作计划
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真抓实干,补齐短板,全面提高依法治区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稳定潞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宣传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度,推进法治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三是在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学习,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