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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3-64366 | |
| 发文字号: 潞州建报〔2023〕198号 | 发文时间: 2023-12-22 |
| 发文机关: 区住建局 | 主题词: 总结 计划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3-12-22 |
2023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打造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的奋斗目标,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2023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理论学习,强化党建引领
(一)深学细思,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二十大等重要文件和文献,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和党性原则宗旨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检视查找了九个方面的问题,对照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认真整改,切实把主题教育抓出高质量好效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清风正气。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通过完善制度、谈话提醒、警示教育强化纪律保证,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不断加深对党内监督的认识和把握,自觉接受监督,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全面从严治党、转变作风,弘扬清正廉洁的工作正气,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创建团结务实、开拓进取、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三)坚持党建引领,推进“三基建设”。结合主题教育,加强党员理论学习,狠抓党建目标责任落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党员干部承诺践诺活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思想、作风存在不足和思想根源,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落实市、区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攻坚克难,开展征收与补偿工作
1.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征收补偿。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承接了高新大道等19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征迁任务。我局已下达关村片区、朝阳片区、观音堂片区涉及的纬一街、商经五路、漳泽东街、观音堂路、体育路等12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所涉道路控制红线内建筑物、构筑附着物及坟墓迁移清表函,由城改项目开发单位自行处理解决完成地面清表工作。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全力推进高新大道、临湖西路、德化门西延、规划五路、望湖路、望湖东路、纬十一西路7条市政道路的征收补偿工作。
截至目前,全面完成纬十一路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工作,征迁面积约460平方米,移除坟墓23座,现已进场施工;高新大道建设项目涉拆宅基地135处已完成129处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拆除宅基地面积31164.48平方米,地面附着物已完成拆除1557.69平方米,剩余6处宅基地正在积极协调推进征收;完成德化门西沿建设项目44户及建筑物、大棚、坟墓、树木的征收补偿工作,剩余19户征收工作正在推进中;积极配合市局推进临湖西路、望湖路、望湖东路、规划五路4条建设项目地面附属物补偿工作。
2.片区改造建设项目的征收补偿。根据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英华片区进行改造建设项目的公告》(〔2023〕61号)要求,我局全面完成了英华片区改造建设项目所涉84户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任务,并全部拆除完毕,为加快片区改造,推进主城区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二)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居住品质
1.梯次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今年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35个,分三批改造,共涉及改造359栋楼、11145户,建筑面积108.8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55亿元。(第一批53个,改造165栋楼、户数4811户,建筑面积46.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68亿元;第二批33个,改造90栋楼、户数2889户,建筑面积26.81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72亿元;第三批49个,涉及改造104栋楼、户数3445户,建筑面积35.17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15亿元。)
截至目前,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投资1.96亿元,预计年底基本完成改造任务;第二批全部进入施工阶段,完成投资0.3亿元;第三批已完成项目可研立项等前期工作,对施工单位招标完成后进入项目施工阶段。
2.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我局按照相关政策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促进工作取得实效。今年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标任务80部。实际开工191部,截至目前已完成147部、正在施工44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3.有序推进建筑节能。全面实施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提升建筑能效。今年新开工建设的金湛上品壹号、庄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庄里城中村改造二期山河九里三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8.91万平方米,均执行75%节能标准,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约31%;完成米家庄城中村改造项目龙港新城5个标段、星湖湾2个标段、天晚集棚户区改造A、B区、梅辉坡小学附属幼儿园、上南街小学综合楼11个项目共36万平方米的节能验收工作。
(三)有序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民生保障
1.完成市局下达的棚户区住房改造任务。市局下达的棚户区住房改造(续建工程)任务基本建成1000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3.5亿元。截至目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续建工程)基本建成1107套,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3.8亿元。
2.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任务为600户。截至目前,已发放256户,发放金额45.98万元。预计12月底前全面完成发放任务。
3.开展潞州区(原城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的申请、审核、公示、发放工作。经审核,符合年度发放补贴的无房户和未达标户共计86人。截至目前,社会公示已结束,待申请资金到位后完成发放。
(四)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质
1.有序实施“城市疮疤”整治工程。按照市、区政府工作部署,对主城区居住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压占道路红线、有碍市容观瞻的破旧建(构)筑物进行整治,积极修复“城市疮疤”,切实满足市民高品质生活新期待。通过细致调查摸排,我局积极配合市城管局首先开展了八一路片区整治。截至目前,全面完成八一路片区26户房屋征收补偿及房屋拆除清运工作,补偿面积2877.24㎡,拆除建筑面积4409.64㎡。
2.实施背街小巷硬化改造和日常维护。加快对南营支巷、环卫巷、农场巷等23条背街小巷进行了硬化和提升改造,同时开展背街小巷日常维修维护工作。截至目前,正则街、安古二、三巷、轴承厂巷已完成改造,改造污水管网330m,道路硬化14003㎡,便道硬化改造2215㎡,安装路灯32盏,完成投资394.22万元;日常维修维护背街小巷2226.8㎡,排水管道疏通淤泥长度2264m,更换井盖20座,更换路灯214盏,维修弱点线路5486m,安装墙壁灯126套,安装8m路灯5套;维修维护潞城、长子连接线,更换电缆5300m,更换路灯65盏,道路硬化维修1600㎡,排水管道疏通淤泥长度5600m。
3.文明城市常态化整治。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了开展文明城市常态化整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建材厂巷、桃花街、凌燕巷、华西一巷等街巷进行了常态化整治,共计铺设架空线路5600m,拆除整治线路长度205.13千米;拆除废弃杆架20根。
(四)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完成西白兔镇300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续建工程及竣工验收,工程总投资约1592.24万元;建立西白兔镇中村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并经省住建厅审核通过;完成村镇建设基本情况、规划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市政公用设施等指标统计年报;结合农村自建房“一办法,一标准”文件要求,开展全区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积极对接乡村振兴局,对我区的43户防返贫监测对象房屋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对防返贫监测户住房进行动态监测。经排查,防返贫监测户住房不存在CD级危险房屋,基本安全。
(五)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三零”单位创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行业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监督职责。(1)深刻吸取各地安全事故教训,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力度,抓住重点时段开展安全检查,突出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以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全区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反“三违”专项整治、全区房屋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电梯脚手架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2)落实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有效遏制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巡查,严格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依法进行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办法,加强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治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严肃查处。截至目前,监管在建工程10家,总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累计排查建筑施工项目100余次,累计下达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70余份,累计排查一般隐患230余条,整改率100%。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受监率100%,工程质量安全均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加强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情况、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维护等情况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对燃气企业、CNG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11家企业开展安全检查62次,检查出安全隐患246条,并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复查整改率100%。对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和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查处非法倒卖液化气案件9起,查处报废、过期钢瓶62个。
三是加大自建房安全整治力度。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开展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录入我区自建房系统内图斑163697个:经营性自建房6519栋,经鉴定,CD级经营性自建房113栋,已销号96栋;其他自建房157178栋,经鉴定,CD级其他自建房744栋,目前正在整治中。
2.排纠纷,化案件,保稳定。积极化解回复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认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信访条例》、环境保护、艾滋病防治、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律保护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抵制黑恶势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回复12345服务热线830项,排查化解各种信访案件66件(其中市住建局交办件6件、区级转办5件、网上信访件55件),回复率达100%;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做到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及时性。
3.严格招投标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通过电子监管系统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在线监督;二是对进行公开招投标活动的项目实施五方“承诺制”。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开展工作,提升招标投标公开透明度,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三是积极推广电子支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截至目前, 完成“2023年潞州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2023年背街小巷改造”、“潞州区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潞州区童悦幼儿园新建”等21个建设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公开招投标工作。
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随机抽查与社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相结合,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对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燃气管理监督检查、市政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领域开展了22次随机抽查工作,配合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6次。
三、存在的问题
1.市级财政补贴不能及时到位、居民自筹资金筹集难度大,影响了老旧小区改造进度。
2.申请加装电梯业主需取得所有业主三分之二的同意才能加装,存在因采光、噪音、消防及楼层贬值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且协调难度较大,阻碍了加装电梯推进进度。
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强化政治觉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主要抓手,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动工作迈上新台阶。
2.梯次开展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拟计划对太行技师学院家属院等89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涉及改造258栋楼、8577户,改建筑面积79.22万㎡。改造内容包括供电、供热、供气、给排水改造,停车位、绿化、道路硬化及围墙改造,屋面防水及保温、外墙粉刷等室外基础设施建设。
3.加大“城市疮疤”整治力度。持续开展上党落子片区、原长治日报社片区、长治县汽修厂家属院片区开展“城市疮疤”整治。现已建立上党落子剧团征迁工作指挥部,入户调研、发布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情况测算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对原长治日报社片区发布了征收公告;长治县汽修厂家属院片区涉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确立,等待审批。
4.持续开展背街小巷硬化改造维修维护和文明城市常态化整治。加快推进背街小巷硬化改造进度,有序开展街巷维修维护,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架空线路和杆架整治,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
5.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招投标工作事中事后监管;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行为,建立健全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6.持续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建筑工地和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住建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