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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26493 | |
| 发文字号: 潞州建发〔2025〕42号 | 发文时间: 2025-09-22 |
| 发文机关: 区住建局 | 主题词: |
| 标题: 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5-09-23 |
各相关股室(办、中心)、各在建项目及燃气经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会议精神,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25〕61号)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现就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住建领域国庆中秋假期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研判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的预防管控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领域,落实防范措施
(一)加强燃气企业安全管理
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制定详细的自查自改工作方案,加大管网设施巡查频次,强化实时监控。对燃气储存、运输、使用等每个环节,以及每个岗位、每个部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燃气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的情况,全力防范燃气泄漏引发的爆燃风险。
(二)加强建筑及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安全管理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严格落实安全管控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加强节日期间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管理。特别要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各参建方主体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要在作业现场全程旁站监护,加强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度重视深基坑等有限空间施工安全管控。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各企业(项目)要在“双节”期间,由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一步压实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排查整改隐患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罚,绝不姑息迁就,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我局也将对行业企业和在建项目落实本通知要求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值班,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应急预案,确保通信和信息渠道畅通无阻,保障“双节”前后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正常运转。若发生重大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
各建设项目及燃气经营企业要把做好国庆期间的有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落实,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做到部署不留死角,衔接不留空当,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对节日期间值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扎实、不负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对紧急、重要情况迟报、漏报、瞒报以及处置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