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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51780 | |
发文字号: 潞州建发〔2024〕35号 | 发文时间: 2024-12-13 |
发文机关: 区住建局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开展全区建筑工地“冬季九防、 敲门行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4-12-13 |
各建筑施工单位、相关企业:
冬季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为切实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长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冬季九防、敲门行动”的通知》(长安办发〔2024〕8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冬季九防、敲门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九防、敲门行动”,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排查治理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隐患,确保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三、“冬季九防”内容
(一)防冻。
1.确保施工现场的各类管道、设备、设施等做好保温防冻措施,防止因低温导致的破裂、损坏等问题。对暴露在室外的水管、水龙头等应及时进行包裹保温,防止冻裂漏水。
2.加强对混凝土、砂浆等施工材料的保温养护,确保其在低温环境下能够正常凝固和强度发展。在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覆盖保温材料,保持混凝土表面温度,防止受冻。
(二)防滑。
1.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脚手架、楼梯、操作平台等易滑倒部位,要及时清理积雪、积水和冰霜,并铺设防滑材料,如防滑垫、防滑砂等。
2.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滑鞋等防护用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防滑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防火。
1.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的管理。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明确动火责任人、动火时间、动火地点等,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加强对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如油漆、涂料、氧气、乙炔等,应分类存放,远离火源,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任何障碍物。
(四)防爆。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要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严禁使用过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2.加强对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管理,防止电气设备过载、短路、漏电等引发的爆炸事故。对临时用电设备,应做到 “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五)防触电。
1.对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线和电缆。对埋地电缆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机械损伤或冻害导致的漏电事故。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严禁在潮湿、雨雪天气下进行电气作业。使用电动工具时,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确保安全。
(六)防中毒。
1.在冬季施工中,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通风管理,防止因取暖、焊接等作业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导致中毒事故。
2.对施工现场的食堂、宿舍等场所,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通风良好,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防坍塌。
1.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对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围墙等设施,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因积雪、大风等原因导致的坍塌事故。
(八)防高处坠落。
1.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吊篮、升降机等高处作业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在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下,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九)防机械伤害。
1.对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在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严禁操作人员擅自离岗或进行违规操作。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在停机状态下进行,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敲门行动”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22日)
1.各项目组织召开全区建筑工地“冬季九防、敲门行动”动员大会,传达行动精神,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
2.各建筑施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宣传教育阶段(即日起至11月25日)
1.组织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对“冬季九防”内容进行详细讲解,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冬季九防、敲门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排查整改阶段(11月26日至2025年2月28日)
1.各建筑施工单位要按照“冬季九防”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2.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对“冬季九防、敲门行动”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区住建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冬季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冬季九防、敲门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建筑施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三)加强值班,应急处置。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冬季施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