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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44391 | |
发文字号: 潞州建发〔2024〕21号 | 发文时间: 2024-09-19 |
发文机关: 区住建局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做好夏季汛期期间危房排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4-09-19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我区自2024年6月1日起正式上汛,季节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局部出现雷暴大风或冰雹天气,为防范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的不利影响,做好近期极端天气下农房安全巡查及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房安全巡查
各街、镇要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以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按照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提供的农村六类重点对象名单,定期实施住房安全逐户排查摸底,及时对排查监测发现存在险情的房屋组织鉴定评定,现场核查,尽快完成整改,确保住房安全实现动态化保障。
二、加强暴雨大风天气农房安全风险防范应对
各街、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预案,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叠加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防范暴雨大风雷电灾害带来的农房安全问题,及时提醒农民群众做好房屋安全检查和防护。要重点关注低洼地带被洪水浸泡的农村住房、周边场地有滑坡或其他地质隐患的农村住房, 农民在进入前要查看房屋墙体是否存在“歪、裂、扭、斜”、房屋基础或地面有无沉陷、楼(屋)面有无坍塌等情况,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三、排查整改要求
各镇、街道要强化责任意识,扛牢主体责任,精心谋划部署,对标国考指标,结合本地工作具体实际,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举措,镇(街道)、村两级紧扣排查不彻底、监测不及时、改造不达标、改而不住、仍住危房、因灾出现新的危房等问题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明确到户到人,建立问题台账,坚决彻底抓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动态保障各类问题整改清零。同步健全监管举措,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机制,夯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基础,确保不发生洪水退去房屋倒塌人员伤亡。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镇、街要压实责任,加强农房应急值班值守,完善暴雨大风雷电灾害等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送,确保通信畅通,切实抓好农房安全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