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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60030 | |
发文字号: 潞州建发〔2023〕19号 | 发文时间: 2023-12-07 |
发文机关: 区住建局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在全区住建领域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3-12-07 |
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及燃气经营企业:
企业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是导致事故多发、频发的主要原因,已严重威胁我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顽症”。为贯彻落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部署会议,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压实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决定在住建领域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为依据,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基本原则,针对“三违”问题进行全面整治。通过“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发生,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状态。
二、整治范围
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后推送的工程项目、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
各项目、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情况。
(二)“反三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
(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
(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
(7)在检维修活动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8)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安排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进度;
(9)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
(10)下达停工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
(11)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2.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3)攀、坐不安全位置;
(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
(7)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
3.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
(2)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
(3)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4)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
(5)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日至11月30日):各建设工程项目、燃气经营企业要紧密结合重大风险排查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细致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并建立台账,进行分类汇总,列出“三违”清单。要从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等方面,认真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有效解决“三违”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项目、企业要对照本单位列出的“三违”清单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三违”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要根据“三违”问题的具体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三违”行为和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原则,采取经济处罚、离岗培训、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严肃进行处理。
(三)督查检查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在项目、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对辖区内在建施工项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强化任务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反三违”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综合治理。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三违”问题发生。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项目、企业要通过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建筑工地、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规则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全面规范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特别是要引导帮助企业建立有利于解决“三违”行为的制度和办法措施,通过全员签订安全承诺、建立举报“三违”奖励机制、设立“三违”曝光台、实行从业人员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等措施,真正把反“三违”工作纳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之中,使反“三违”工作做到制度化和经常化,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强化检查,抓好安全监管。我局将加强对“反三违”专项整治期间的监督检查,做到“四个全覆盖”;督促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及燃气经营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全覆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全覆盖,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问题,做到发现一次,教育一次,处罚一次;对因“三违”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按照上限严肃进行责任追究。通过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违”行为,推动项目从制度落实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方面堵塞安全漏洞,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统筹兼顾,推进年度工作。各建设项目企业要按照文件部署要求,将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与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重特大事故责任倒查问责。要对本项目、企业“反三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我局。
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