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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2444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9-18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 潞州区2025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公开通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9-18 |
2025年,经检查发现我区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违约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两定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我局对违规违约的定点医药机构分别给予约谈、追回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等处理。现对以下3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通报:
1、长治市潞州区医疗集团老顶山镇中心卫生院(长治市心理康复医院)
2、长治潞州颐康中医院
3、国药控股山西长治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药房太行东街店
长治市潞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