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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302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6-01-29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重复参保处理操作指南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1-29 |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参保人存在跨统筹区缴纳过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有两条及以上参保信息记录。
下面以“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为例,展示重复参保处理操作流程。
第一步:打开微信搜索“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
第二步:在左下角依次点击【服务大厅】——【我的医保】。(首次进入需要根据提示完成授权、注册)
第三步:在首页点击【我要办】。
第四步:在【业务办理】栏目下点击【重复参保处理】。
第五步:仔细阅读“重复参保告知书”,勾选【已阅读重复参保告知书】,然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第六步:选择要保留使用的一条参保信息,勾选后点击【提交申请】。(注意:每人对数据仅可做一次变更,请谨慎处理)
第七步:核对选择的参保信息,然后点击【确认】。
第八步:页面显示“提交成功”,点击【关闭】重新登录即可。(重新登录是指关闭当前服务大厅后,在“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重新进入“服务大厅-我的医保”)
第九步:进入首页,点击【参保信息查询】(注意:查看参保状态是否正常,确认保留的参保信息已生效。如查询结果显示与提交申请一致,则表示重复参保处理完成;若仍存在异常,请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实情况,避免影响后续医保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