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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9546 | |
| 发文字号: 潞州应急发〔2024〕8号 | 发文时间: 2024-01-31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1-31 |
区委、区政府:
2023年,潞州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执法实践,致力把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始终,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提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决策、执行、监督、评估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同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进程,确保应急工作依法履职、科学施策、有序运行。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1.强化支部建设。局党委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按要求完成支部换届工作。以局党委带领支部、分管领导带领科室,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截至目前,召开主题党日活动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3次,开展主题教育专题交流研讨3次。
2.为确保全区安全稳定发展,根据省市区安排,局党委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等。2023年,全局共开展执法检查413余次,下达执法文书296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份,罚款总金额32.5万元。
3.为加强区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监管及应急管理工作与各镇、街道(中心)工作的协调联动,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镇、街道(中心)制度,局科级干部分赴镇(街道、中心),定期督促属地责任落实,分析研判各镇(街道、中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真正为基层办实事、出实招、解难题。
(三)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1.2023年以来,局党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第16-26期“行政执法大讲堂”,利用周一例会对法治政府相关文件进行传达学习。
2.今年我局有1人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取证考试,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数43人。
3.本部门履行法治工作(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的机构履职未发生重大失误,未造成严重后果并未予以问责。
4.继续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服务决策等制度,真正让法律顾问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发挥法律把关和服务作用,我局聘请了山西隆德晟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保证我局行政决策依法依规。
(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我局在潞州区政务服务网公布了责任清单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执法人员等信息。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83项、行政检查18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2项、其他职权3项。2023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17件,注销一家企业并公示,共办结18件,按时办结率100%。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年初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计划,累计开展12家(次)双随机抽查检查,其中,联合市场局对5家冶金工贸企业和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已完成全年计划任务。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方面
1.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对生产安全事故、5万元以上经济处罚及停产停业等重大执法决定,组织局案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落实年度计划集中告知及月度计划提前告知的工作机制,在开展行政执法前一天再次和企业确定时间,告知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提醒企业主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依法配合执法检查。
3.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每两位执法人员配备一台执法过程记录装备,对执法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推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不论是一般执法检查还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均录入到长治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行政处罚文书使用电子印章,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
4.已制定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按照省厅的清单实施)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执行应急管理部的统一用语)。
5.严格按照省市区的要求,积极推行省行政处罚系统的应用。目前按照省市区的要求,从2020年11月1日起,我局所有的行政执法案件执行双录入。
6.我局积极开展案卷评查自查,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并形成执法案卷自查报告,积极配合市局和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上传6起典型执法案例至“互联网+执法”平台。
(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
1.及时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根据上级要求,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山西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含执法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等内容的权力清单。
2.行政处罚裁量严格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260号)。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加强宣传,注重实效,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素质。“安全生产月”期间购置宣贯学习光盘、宣传品,印制各类宣传资料十万余份,印发了7大类《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读本》7500册,发放至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手册》5000册发放至镇、街道及安委会成员单位,掀起安全生产宣传高潮。通过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邀请相关专家进社区培训,增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
2.风险研判,常态演练,提升基层应急能力。一是有序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承灾体数据调查680项,综合减灾能力调查1452项,历史灾害调查数据共709项。按照“一项一档、一企(校、店)一档、一村一档”的要求,完成了每项每类信息的建档工作,做到了普查纸质数据有序存放,电子数据依序刻录,清楚标记,内容翔实。二是落实报灾救灾工作。完成2022年-2023年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救助362人(次),涉及救助资金5.068万元。完成2023年度全区灾害信息员更新工作,全面落实灾害信息员AB岗位工作制,全区目前共有“区、镇(街道、中心)、村(社区)三级489名。2023年因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区7个镇、街道(中心)462户1352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63.52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7.75万元。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和“四议两公开”方式确定一镇两街55户90人受灾困难群众符合冬春救助资格。
二、存在不足
(一)应急管理队伍人员不足。可参与应急救援力量少,现有的应急救援装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还不够高,各涉灾部门的人员力量、物资储备、信息资源等还需进一步整合,应对大事故、大灾害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部分监管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提高,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能力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应急管理领域法律规范、行业标准的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拓展,对业务及相关标准规范等理解不够透彻,有时无法及时为企业提供专业答复,影响工作效率。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队伍建设。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重点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突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专业性要求,按规定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不断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指导,一是严格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因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等导致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产生;二是继续对以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对今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和案卷进行严格管理,在源头上消除问题,提高行政执法科学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狠抓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审查意见等,推行审核程序化、标准化,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有案必审,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有件必核;聚焦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法定权限、实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关键环节,保障行政行为合法规范,防范行政争议风险。
长治市潞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