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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5240 | |
| 发文字号: 潞州应急发〔2025〕13号 | 发文时间: 2025-03-31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长治市潞州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4-01 |
各冶金工贸企业:
为高质量推进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现将《2025年长治市潞州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市潞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长治市潞州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收官之年,也是冶金工贸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按照省、市、区相关决策部署,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指导帮扶,全面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完善“2+3+N”风险防控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面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和业务相近原则,发挥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实际情况,厘清交叉、新产业和新业态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厘清我区应急管理部门与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边界,完善新产业新业态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积极与环保部门联动加强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漏洞。二是深入摸清冶金工贸企业底数。积极与工信、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消防救援等部门衔接,按照应急管理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进一步摸清冶金工贸行业企业底数,建立冶金工贸企业监管台账。三是制定安全监管职责清单。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和完善安全监管职责清单。四是严格执行冶金工贸行业分类分级监管、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和《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11项职责,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提升企业员工发现并报告风险隐患的内生动力。在6月底前所有金属冶炼企业要建立并实施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三是强化行业自律,因地制宜采取专家入企指导帮扶、企业结对互学互助和引入专业性行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质效。四是严格落实动火、煤气作业、高处作业、筒仓清库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方案审批、风险辨识、条件确认、现场监护等风险管控措施。高处作业要采取提级审批,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双报备,同时落实双人监护等管控措施。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和作业监护制。五是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牵头组织学好用好《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一行业一清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和“双报告”制度,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带队检查1次,其他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带队检查1次,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三)压实员工安全责任。一是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一线作业岗位负面清单,重点掌握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能,切实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二是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掌握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能,切实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三是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建立企业人员“三违”行为惩戒办法,通过建立作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升反“三违”活动效果,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二、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
(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重点加强金属冶炼、配套危化装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对配套的危化装置要严格按照危化企业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管。在2024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时间节点及相关标准要求,推动相关企业履行“三同时”手续。6月底前金属冶炼企业、年底前其他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全部完善“三同时”手续。
(五)加快重点行业企业信息化建设。钢铁企业全面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严格按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关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技术指导、试点引领、全面应用,6月底前辖区内相关企业完成企业端设备和数据传输链路的建设或改造工作,今年年底前钢铁企业全部接入系统,鼓励有条件的涉粉作业企业应接尽接,逐步实现冶金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应急管理部更新的冶金工贸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及在用工艺设备改造和淘汰要求。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持续推广钢铁企业煤气区域机器人巡检,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采用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七)深入开展风险预判管控。全面推行“2+3+N”工作机制,督促辖区内冶金工贸企业紧密结合自身生产工艺、设施设备配备、员工素质等实际情况,聚焦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上的缺陷,定期对重点场所、关键设施设备和作业环节开展安全风险预判和管控,并做到“五个全覆盖”(区域、作业、系统、设备、班组)。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预判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扎实做好风险预判和预防、风险预警和管控及隐患高质量排查整改。同时要强化重特时段的安全风险预判管控工作,推广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特时段重点风险预判管控,不断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八)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将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列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要求,重点围绕防范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内容,加强对新员工、轮岗工人和40周岁以上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与监督,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九)提升全员应急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的提升,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等类型企业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确保企业每名员工都具备基本的应急常识和疏散逃生避险技能。加大宣传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技能、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等综合能力。
四、持续开展专家帮扶指导服务
(十)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区应急管理局将选取钢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企业,继续开展专家帮扶指导服务。确定重点,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或聘请专家参与等形式开展帮扶指导,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帮扶指导,帮助小微企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员工应知应会手册及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有针对性、实用管用的小微企业安全监管办法的同时,对专家指导服务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并对指导服务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
(十一)鼓励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企业间的经验交流活动,选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和行业标杆企业作为示范,组织其他企业进行观摩学习,分享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应用案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五、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十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从“小切口、抓关键”角度出发,一是重点整治冶金工贸企业“多、小、散、乱、差”的问题,进一步摸清底数、对标会诊、严把准入。二是集中排查整治“一厂多租、厂中厂、业态混杂”突出问题,对非法生产经营、不符合区域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三是把冶金工贸行业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外包外委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纳入精准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十三)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促指导钢铁企业开展煤气设备设施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对煤气管道建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对已经存在腐蚀严重和频繁泄漏煤气的管道,要有计划的进行整体或局部更换治理。对煤气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符合性、适宜性开展评估。组织涉煤气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煤气专业知识技能和煤气事故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十四)开展配套危化装置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工贸企业内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场所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检测检验维护保养不到位,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不完善、防护装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配备不齐全等问题。
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十五)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力度,积极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工作。严格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加强标准化运行质量监督,定期组织专家对达标企业对标运行情况进行质量审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今年力争实现分行业至少选树1家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
(十六)推动落实标准化联合激励政策。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对达标企业减少安全执法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推动落实标准化达标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下浮、信贷信用等级上浮等激励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
七、推动监管执法提质增效
(十七)严格规范执法。持续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加快补齐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短板,持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安全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有效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全面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执法检查信息录入率100%,减少和杜绝先执法检查后线上补录等“半线上”问题。
(十八)推进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规范入企活动,严控入企次数,依托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开展联合执法,减轻企业负担,推行联合检查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执一次法”模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若条件允许,应采取信息化手段,开展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逐步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效能。
(十九)开展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聚焦典型事故、聚焦重大隐患、聚焦重点企业、聚焦重点时段、聚焦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十必查”和“十查十到位”,深入推进精准执法。紧盯风险大、危险高的行业领域,严格依法查处违规动火、违规外委外包、违规有限空间作业、违规高处作业等行为,加大“一案双罚”和危险作业罪等行刑衔接案件办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