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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4213 | |
| 发文字号: 潞州应急发〔2024〕5号 | 发文时间: 2024-01-20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两会“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自查自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3-13 |
各有关企业:
近期全国各处发生了多起事故,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省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区危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到三月底结束。
二、自查自改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包括: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等。
2、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冬季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涉及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剧毒等重点企业的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执行情况。
5、各种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6、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及应急物资装备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危化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对此次专项行动亲自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重要时间节点,原则上不得进行试生产、开停车、动火等危险作业,不得进行工艺变更等操作,确需作业的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进行提级管理,严格现场管控措施。
(三)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自查自改工作中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全部建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步工作法”和“五定原则”落实责任,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在两会“春节”期间没有放假停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要坚守工作岗位,不能离开长治,严盯死守确保全区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四)区应急管理局将对全区危化企业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检查,对工作不力的企业要严肃问责。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在每月29日前上报本月自查自改情况至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附件:两会“春节”期间企业自查自改统计表
长治市潞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0日
附件:
两会“春节”期间企业自查自改统计表
填报企业(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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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出的问题 |
采取的整改措施 |
整改结果 |
请将上表经企业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应急局危化科。
填表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