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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0-1203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0-08-24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0-08-24

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第一条 为做好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公开的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国家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各中心、股室在工作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在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第三条 本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应当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依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既要防止属于国家秘密和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泄露,防止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被违法违规公开,又要防止以保密为理由,应公开信息不主动公开。 

  第四条 各中心、股室应当高度重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各中心、股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要明确保密审查工作的责任和重要性,做好日常保密工作。 

  第五条 要及时开展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所接触工作信息的保密意识;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保密培训,不断提高保密审查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本局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流程: 

  (一)各中心、股室的负责人负责对拟公开的行政许可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进行关键的保密初审,并及时告知政务信息股有关涉密情况及是否适宜公开,确认可主动公开后在《信息发布审核表》责任科室、责任人处签字 

  (二)政务信息股进一步审查涉密情况,综合考量信息内容是否适宜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确认可主动公开后在《信息发布审核表》涉密审查处签字。 

  (三)各中心、股室分管领导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综合把关,确认可主动公开后在《信息发布审核表》上单位领导审核意见处签字。 

  (四)各环节审核无误、签字齐全后,送交综合办公室终审并盖章,方可由信息员发布在潞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应栏目。 

  (五)涉及全区的重要通知、公示、公告和以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信息等,须经区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审核并报请分管副区长签字后方可发布。 

  第七条 未经保密审查,各中心、股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平台场合擅自对外泄露或发布信息。  

  第八条 各中心、股室在公开本局信息时,不得涉及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下列信息: 

  (一)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二)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第九条 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或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但已超过保密期限并拟公开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非密处理,可采取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公开,其余部分经保密审查后再予以公开。  

  第十条 由本局和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形成的信息拟公开时,应由主办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方可予以公开。 

  第十一条 各中心、股室对拟公开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属于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属于主管业务方面的,向分管领导汇报确认,仍不确定的信息经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或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其他方面的事项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各中心、股室在信息产生时,应该标明是否属于保密事项;在信息拟公开保密审查时,负责保密审查的各中心、股室责任人应当提出“公开”、“免于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  

  第十三条 因保密问题未公开的由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保管、存储、产生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按依申请公开流程向本局提出申请,若涉密须说明不予公开有关信息的依据和理由。 

  第十四条 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中心、股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五条 各中心、股室若存在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将直接负责保密审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移交区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责任。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