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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1236931-5/2021-12093 | |
| 发文字号: 潞州审管发〔2021〕14号 | 发文时间: 2021-04-20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民办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业务范围意见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教育 | 发布日期: 2021-04-22 |
潞州区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业务范围统一规范为3-6岁全日制学前教育。即日起,对应的民办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也规范为3-6岁全日制学前教育。
特此通知
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