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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2125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6-09-17 |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 |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召开全区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工作会议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9-17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疾控体系的决策部署,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压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队伍建设与运行管理,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了全区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区疾控监督员工作正式从试点探索转入全域覆盖、常态长效、规范运行的新阶段。
自2025年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区坚持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持续健全配套管理制度,完善培训会商、巡查督导、问题处置等工作机制,择优组建专兼职疾控监督队伍。通过常态化驻点巡查,紧盯传染病信息报告、院感防控、消毒消杀、医疗废物处置、预检分诊等重点领域,精准排查风险隐患、督促立行立改,有效打通医防衔接堵点,持续提升辖区公共卫生防控治理效能。
对标市级最新工作部署,我区进一步优化疾控监督力量布局,遴选18名专职、75名兼职疾控监督员,二级医疗机构实现专职监督员一对一全覆盖,一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兼职疾控监督员,并开展全员专项业务培训,全面夯实监督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
下一步,我区将充分发挥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的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实现机构全覆盖、人员全到位、制度全建立、运行全闭环,推动疾控监督员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面提升辖区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能力,为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有力的公共卫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