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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32737 | |
| 发文字号: 潞州卫体函〔2025〕63号 | 发文时间: 2025-09-23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开展学生健康体检人员培训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9-23 |
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为做好全区2025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区教育局、卫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潞州教政发〔2025〕81号)要求,提高我区体检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决定开展学生健康体检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承担体检任务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6日15:00签到,15:30准时开始。
地点:潞州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一)常规检查:包括问诊(既往病史,近期发热、咳嗽史或其他不适症状)、内科(心、肺、肝、脾)、眼科(视力、沙眼、结膜炎)、口腔科(牙齿、牙周)、外科(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二)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
(三)肝功能检查等。
五、培训要求
(一)区人民医院要做好各体检机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要按照结核病防治工作要求做好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等相关培训。
(二)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选派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确保体检人员稳定性,规范学生体检管理。体检人员资质及学生体检工作质量将列入医疗机构年终考核内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取消学生健康体检资格。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