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繁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信息公开>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 000014349/2022-46082
发文字号 潞州卫体发〔2022〕110号 发文时间 2022-07-06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2022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2-07-25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2022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区精防办,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现将《长治市潞州区2021-2022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2年7月6日


长治市潞州区2021-2022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质量,建立健全综合预防和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长治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1-2022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卫疾控发〔2022〕4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实施

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政法、公安、民政、人社、财政、残联等多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全面推进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服务管理。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领导组:

  长:崔旭斌  区卫体局局长

  员:梁    区卫体局副局长

杜俊玲  区卫体局疾控科负责人

齐志宏  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

王书勤  长治心理康复医院院长

负责全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督导、评估及经费保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技术指导组。

办公室设在区精防办,主任由齐志宏兼任,副主任由王书勤兼任。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开展项目培训、评估等。

项目技术指导组主任由张变梅兼任,成员由区精防办业务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技术培训、指导、质量控制、考核与评估,以及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医疗处置等。

二、项目目标

(一)提高精神卫生防治能力。通过项目实施,加强新成立的精神科(门诊)帮扶力度。

(二)加强患者服务管理。深入推进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模式,到2022年底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发现率达到4.5‰,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面访率达80%、服药率达80%、规律服药率达60%,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达80%。

三、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覆盖全区各镇(街道)。

(一)扎实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版)》(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开展患者筛查诊断、高风险患者随访技术指导、应急处置、家属护理教育、项目管理技术指导、信息管理与质量控制、对口帮扶,并为部分居家的贫困患者提供精神科基本药物治疗补助。

(二)强化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网络

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管理。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潞州区(原城区),长治心理康复医院负责潞州区(原郊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对辖区内各镇(街道)进行划片分区,将防治管理人员组成若干工作团队,开展对口指导与帮扶。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帮扶、双向转诊制度,精神科医师与基层精防人员要建立点对点技术指导机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每季度应对帮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实行精神科医师与精防人员结对指导。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包括:辖区居民精神卫生科普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常见精神障碍识别及诊断,治疗药物调整,药物不良反应识别及处理,病情不稳定患者随访,日常工作记录表填写及检查和指导等。

四、信息管理与项目质控

充分发挥山西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及时掌握辖区内在册患者管理情况及有关工作动态。

1、信息管理。精防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汇总、分析等,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此项工作无关的任何机构与个人。要建立健全与政法、公安、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的信息互换与共享机制,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强制医疗等情况的互相通报、倒查分析等协作力度,健全分类分级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2、项目质控。精防机构要配备数据质控员对内部和下级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分析与质控,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规范、可靠及时效性。市项目办每季度将对各县区5%的在管患者随访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过简报方式给予反馈及通报,并采用信息系统质控和现场质控两种方式,对项目档案管理和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做好质控。

五、患者管理治疗

1、病例筛查、诊断复核。按照“应管尽管”原则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门,每季度与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了解辖区常住人口中重点人群的情况;开展多部门信息交换工作;收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非精神专业机构、心理服务机构或网站平台提供的疑似患者线索,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负责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确诊患者报告工作,并将患者信息下转至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疑似患者诊断复核工作。对新发现的疑似患者,医疗机构可随时与精防办联系,并逐级上报。

2、贫困患者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补助。

根据项目要求,特制定贫困患者门诊服药补助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患者或监护人到县级精防办领取《贫困患者门诊服药补助申请表》;

2)提供患者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复印件各1份,一寸彩照1张;

3)无低保证者需到所在居委、村委开具家庭贫困证明;

4)患者所在居委或村委审核盖章。

3、应急处置和高风险患者指导。为加强易肇事肇祸患者病情评估及高风险随访技术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降低肇事肇祸风险,对危险性评级为2~5级的患者,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供随访技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由精防人员、民警、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网格员、家属等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和精神科医师、护士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

六、人员培训

(一)六类人员培训。市卫健委将组织对项目管理人员、个案管理员、医师、数据质控员、民警、居委会等六类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次培训,受疫情影响,今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新上岗的精防人员和其他防治人员在上岗前需接受培训。

(二)家属护理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会同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登记纳入管理的患者家属进行疾病护理相关教育。家属护理教育可通过健康知识讲座、家属联谊会、义诊、现场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举行,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

七、新冠肺炎疫后重点人群心理干预  

随着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更好地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将心理干预工作纳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组成的服务队,为一线医务人员、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持续提供心理疏导与心理干预服务。

八、执行时间

项目工作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九、督导考核  

区精防办建立项目督导考核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汇总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年度工作情况,撰写工作总结。每半年对各机构进行督导1次,年底对各机构进行考核。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季度督导一次。各机构每月自查精防管理执行情况。区精防办要及时向区卫体局提交督导考核报告,将考核与督导结果进行反馈或通报。督导考核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